施⼯进度计划的内容⼀般都包括了哪些
当前有关部门在⼯程发包时⽐较重视对“承包⽅”主体资格的审查,⽽忽视对“发包⽅”主体资格的审查,特别是对⼯程款⽀付能⼒的审查不够严格。
法律咨询:
施⼯进度计划的内容⼀般应包括哪些?
律师回答:
1)实施⼯程的进度计划。
2)每个指定分包商施⼯各阶段的安排。
3)合同中规定的重要检查、检验的次序和时间。
4)保证计划实施的说明⽂件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企业在⼯程设计或者施⼯作业中,违反法律、⾏政法规和建筑⼯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施工进度计划第五⼗五条建筑⼯程实⾏总承包的,⼯程质量由⼯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六条建筑⼯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件选⽤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件选⽤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产⼚、供应商。
第五⼗⼋条建筑施⼯企业对⼯程的施⼯质量负责。
建筑施⼯企业必须按照⼯程设计图纸和施⼯技术标准施⼯,不得偷⼯减料。⼯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企业不得擅⾃修改⼯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