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职工演唱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佳节,进一步丰富广大职工众文化艺术生活,提高职工众生活品质,推动我市文化强市步伐,市总工会、市广电总台决定联合举办职工演唱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二、演唱内容
歌颂祖国、歌颂中华民族、歌颂英雄、歌颂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赞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反映跨越发展等。
三、形式
歌唱比赛独唱、组合演唱、歌伴舞等。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比赛拟定于12月23日(周二)进行。
活动地点:待定
五、参赛对象
全市单位都应组织职工众参加比赛。
六、活动规则及有关事项
1、此次比赛以唱为主,辅助内容(如:伴舞等)不可喧宾夺主。
2、各参赛选手准备一首演唱曲目(背景音乐以MP3格
式,用U盘拷贝,上交总工会组宣部),曲目种类由参赛者自行决定并自备伴奏,参赛曲目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旋律优美,以歌颂党、歌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辉煌成就,抒发工人阶级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广大众多姿多彩的美好生活为主要内容。
3、各选手的具体演唱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4、大赛鼓励原创参加。
5、设奖:本次比赛根据报名情况分独唱及综合演唱两组评奖。
6、电视台将对本次演唱赛决赛全程录像,并在电视台播放。
七、报名办法
各参赛单位打印填写报名表(不能手工填写),并加盖公章,于12月4日前到市总工会组宣部报名(办公楼),:00。
职工演唱大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