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保密工作方案
为确保XXX公司的信息安全,维护XX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本次审计实际情况,XX所针对本次参与审计项目的工作人员特制定保密规定,保证在工作期间,不故意接触XXX公司上述范围以外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对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XX事务所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向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有关规定以外的第三方泄露,保证在工作期间遵守XXX公司各项保密规定,不得私自在现场摄像、照相、录音。保密方案具体管理如下:
一、审计人员保密培训措施
(一)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始终坚持“审计工作,保密先行”的思想,自觉认真学习《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保密警示案例,切实改变“重业务,轻保密”的观念,努力将保密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为确保XXX公司的信息安全,XX事务所在开展相关审计项目工作之间对全体审计人
员、质量监管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外聘财务专家等相关人员开展统一保密培训工作,外聘具备相关保密工作培训资质的机构为审计人员进行保密培训,主要培训涉及涉密审计人员管理、审计设备-计算机和网络保密管理、审计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审计移动便携电子设备保密管理等具体内容,并在培训工作结束后开展相应保密知识考核,提高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的责任感和保密意识,考核不称职人员将无法参加本项目审计工作。
(三)成立审计项目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主管审计业务副主任会计师、审计项目工作成员、质量监管人员及行政综合部审计档案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由XX事务所负责审计业务副主任会计师为本项目保密工作的全面领导,审计项目经理、质量监管人员协助管理,在开展审计项目会议对全体审计人员、质量监管人员及行政综合部审计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保密教育,在传达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前对参加审计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在对抽调参加外部专家人员,事先对其进行保密教育。切实将做到审计业务工作干到哪里,保密工作就管到哪里的思想贯彻给全体审计成员,提高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知悉保密原则和保密制度,为保守商业秘密自觉地履行义务。
二、审计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为确保XXX公司的信息安全,维护XX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本次审计实际情况,XX所针对本次参与审计项目的工作人员特制定保密规定,具体如下:
(一)按密级程度划分保密范围,严格保管审计过程中由XXX公司提供的各项管理文件和资料。
绝密:XXX公司参与重大事项会议决策及相关计划方案、总结报告等、参与等重大 审计事项的知情内容。
机密:XXX公司内部专项审计方案、报告、参与了解掌握XXX公司的一般性商业机密。
秘密: XXX公司工作计划、总结、报表、会议记录;
(二)审计人员保密管理措施
1、在审计计划阶段保密管理措施
(1)XX事务所与全体审计人员签属审计项目保密承诺书,明确其内容包括:保密内容和
范围、保密责任与方式、保密期限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审计人员对在执业过程中获知的XXX公司的信息保密,这一保密责任不因业务约定的终止而终止。
(2)审计人员对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所指范畴内容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在审计日常工作过程中获得被审计单位的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合作机构的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包含:客户、供应商和合作机构名单、商业计划、采购资料、合同、交易和谈判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商业秘密、专业技术(包含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服务、产品、设备、规格、工艺、配方、技术和知识产权有关的信息,或者与以上各项的任何发展或改进的信息等;
(3)审计人员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关于保密的要求的规定及XX会计师事务所规定应保守的秘密未经批准任何人均不得向本单位以外的任何部门、组织、单位、个人通报,告知、泄露、扩散,也不得见诸任何公开媒体;
2、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保密管理措施
(1)全体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携带机密材料出入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书信件传达保密事项;不擅自传抄、翻印被审计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上级指示;不私存机密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要坚决贯彻“内外有别”的原则,严守经济保密纪律,不准向审计项目组以外的人员的随意提供有秘密内容的文件、资料、统计数据和内部情况。工作需要的,应当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
(2)属于审计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指定的专门审计人员进行管理,对收到的审计保密文件要认真清点、登记、编号,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传阅、办理、阅办完毕,及时退回被审计单位。非经审计项目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审计资料由审计项目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地点放置并进行登记保存,个人不得长期存放。
(3)审计人员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审计项目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4)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时,对发现的疑点线索和问题不得泄露;调查审计方案和方法不得泄露;调查取证中取得和了解的资料、情况应严格保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泄露,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5)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传阅和存留的文件必须有专人保管,下班后或人离办公室,必须锁入橱内或抽屉内,不准散扔或堆在桌面上。若发生丢失审计资料的情况,相关审计人员需立即上报审计项目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计项目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查,并以书面上报XX所主任会计师,丢失责任者要写出书面报告以便备查。
(6)确定专人管理审计成员微机,管理人员应按照计算机安全管理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同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微机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检测,发现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应及时清除;发现不能清除的计算机病毒,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对外来相关软件需经病毒检测后方可使用
(7)审计人员必须做好信息保密安全工作,对涉密公文、信息、资料等数据应设置密码加以保护;存储涉密信息的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不得随意摆放或交与不相
干的人使用,也不得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使用。更换计算机时,计算机用户必须按照保密技术要求,对计算机硬盘做必要的处理,防止数据丢失或数据泄密。
(8)涉及审计工作人员调动审计工作时,审计项目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办好审计保密资料的交接手续。
3、在审计终结阶段审计人员保密管理措施
(1)XX事务所将规范内部的管理工作,使不同层次的审计人员只能接触到相应的层次的信息,做好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工作,审计项目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项目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未经授权,任何个人都不得擅自借阅。
(2)同时做好审计电子信息的保密工作,在审计结束后,XXX公司的电子信息资料只保留在XX所事务所专门的不连互联网的电脑保存,办公室打印报告的电脑、 储存资料的电脑、审计项目负责人的电脑,要做到专人专用,定期进行查毒杀毒。其余审计人员电脑资料将由审计项目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派专人监管,全部删除审计数据。
4、事务所审计人员工作责任
审计法实施条例
若清楚知道因个人的成心或不当行为将导致被审计单位家秘密事项泄露由XX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加以警告、记过、、转岗仍至开除的处罚措施,若因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窃取、刺探、非法提供、非法持有、泄露国家秘密之条款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保密工作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安全,加强保密管理,严格保密责任,依据《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XX事务所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保密工作考核内容
(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责任
审计项目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保密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须认真履行好以下职责:
1、开展审计人员审计项目保密培训工作,提高审计人员保密观念,增强审计人员保密意识,知悉保密原则和保密制度。
2、制定审计项目保密方案,提出保密工作要求,明确审计人员保密责任,做好审计项目人员保密工作的分工工作。
3、严格贯彻各项保密措施,定期对审计人员执行保密措施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审计项目保密工作的开展。
4、认真总结审计项目保密工作,组织查处失审计项目泄密事件,表彰及处罚审计项目保密工作中的个人。
(二)审计人员必须遵循的保密守则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和本事务所及客户的商业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3、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4、不在非保密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
国家或客户商业秘密事项。
5、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审计项目保密工作领导组批准并向事务所行政综合部备案,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6、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国家或客户的商业秘密事项。
7、不准与亲人和无关人员谈论国家或客户商业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
8、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客户商业秘密。
9、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国家秘密或本公司及客户商业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的应事先报经事务所主管领导批准。
二、奖惩
(一)审计人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审计项目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奖励
1、在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客户商业秘密安全中做出成绩的;
2、对泄露国家秘密和客户商业秘密的行为及时举报,避免或减少损失的;
3、涉密审计人员一贯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和客户商业秘密安全的;
4、凡对新产生的国家秘密和客户商业秘密的事项,能及时反馈,并采取保密措施切实保密的。
对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由审计项目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其贡献大小,建议XX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有关方面给予工资晋级、一次性加奖、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等形式的奖励。同时将保密工作列入对事务所领导干部考核,审计员工年度综合考评,先进评比和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审计项目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责任追究
1、对审计保密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或对所管辖的员工不教育、对所里布置的工作及防范措施不落实,管理混乱,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责成整改,不认真改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