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1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内审小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内审小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单位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支持和保
2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第八条内审小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除涉密事项外,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九条单位应当保障内审小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打击报复。
第十条内审小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预算。
第十一条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由单位予以表彰。
3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十二条内审小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本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四)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五)对本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本单位的机构、资产和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七)对本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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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本单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九)对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十)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一)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内审小组应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科室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下同),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二)参加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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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实施条例(四)检查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科室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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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十一)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被审计科室和个人,可以向单位党组或者主要负责人提出表彰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