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luation of the Effect of Fireworks Prohibition in the Beijing-Tianjin-Hebei and Surrounding Areas during the Spring Festival of 2018作者: 胡丙鑫[1,2];段菁春[1,2];刘世杰[1,2];胡京南[1,2];张咪[1,2];康盼茹[1,2];王成[1,2]作者机构: [1]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12;[2]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北京100012
出版物刊名: 环境科学研究
页码: 203-211页
年卷期: 2019年 第2期
主题词: PM2.5;烟花爆竹;春节;“2+26”城市;效果评估
摘要:为了评估2018年春节期间(2月15—16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烟花禁限放措施的效果,采用浓度特征对比、ρ(PM2.5)ρ(CO)等方法,对“2+26”城市的ρ(PM2.5)、
2017年春节ρ(PM10)、ρ(SO2)、ρ(NO2)进行分析,并定量估算了除夕夜烟花燃放对ρ(PM2.5)和ρ(SO2)的贡献率.结果表明:“2+26”城市烟花的集中燃放会导致ρ(PM2.5)、ρ(SO2)显著增长,出现以
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时段,2018年12月16日03:00区域内14个城市ρ(PM2.5)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水平,呈区域性污染特征;与2017年同期(1月27—28日)相比,2018年春节期间(2月15—16日)14个城市烟花燃放对ρ(PM2.5)平均贡献量呈下降趋势,其中,淄博市、济南市、北京市降幅最大,分别下降了85.2%、74.6%和65.2%,表明烟花禁限放措施起到了显著的污染削峰作用;与城区相比,周边郊县ρ(PM2.5)显著高于城区,呈“农村包围城市”的现象,说明城区监测点位受到郊县等周边地区烟花燃放的传输影响.研究显示,虽然城区烟花禁限放措施起到了显著的削峰作用,但城区监测点位空气质量仍受到郊县等周边地区烟花燃放的传输影响,导致大气重污染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