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8.03
【字 号】
【施行日期】2017.08.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
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以上驻肥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肥城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殷锡瑞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志勇 市委常委、副市长
  贾同国 副市长
纪检组长
  成 员:杜君河 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教育局长
  步 文 市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雍彦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王小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赵衍水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赵恒军 市经信局局长
  陈正一 市财政局局长
  杨仁勇 市环保局局长
  张 鹏 市科技局局长
  于为韬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艾 东 市交运局局长
  辛培祥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傅 强 市农业局局长
  田希庚 市水利局局长
  刘相伟 市商务局局长
  鲍大庆 市统计局局长
  赵永军 市住建局局长
  刘俊丽 市爱卫办副主任
  刘任力 市旅游局局长
  魏世忠 市煤炭局局长
  赵传兴 市建管局局长
  聂继佩 市城管局局长
  周建中 市规划局局长
  赵洪武 市行管局局长
  高 冰 市文广新局局长
  荆学忠 市水资源办公室主任
  张家勇 市物价局局长
  宋淑荣 市总工会主席
  李 娟 团市委书记
  张玉霞 市妇联主席
  王明光 市国税局局长
  李京丰 市地税局局长
  XXX 人行肥城市支行行长
  刘同新 泰安银监分局肥城办事处主任
  冯承伟 市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赵恒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公泉、王宗河任办公室副主任。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方面的工作由市经信局为主承担,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市环保局为主承担。
  二、肥城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殷锡瑞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志勇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赵兴广 副市长
  鄂宏超 副市长
  成   员:步 文 市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有保龙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
  王小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陈正一 市财政局局长
  赵衍水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项荣国 市审计局局长
  张风辉 市国资局局长
  孙 建 市金融办主任
  刘俊丽 市爱卫办副主任
  XXX 人行肥城市支行行长
  刘同新 泰安银监分局肥城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陈正一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肥城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勇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步 文 市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恒军 市经信局局长
  杨仁勇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刘俊丽 市爱卫办副主任
  刘太盟 市重点项目办主任
  王公泉 市经信局副局长
  武心军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于巧玲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继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
  孟凡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高新区分局局长
  孙国庆 市交运局副局长
  司晨辉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振斌 市农业局副局长
  何 斌 市统计局副局长
  许代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敬华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振涛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 慧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潘庆荣 市规划局副局长
  刘文宏 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晁 明 市商贸局副局长
  王开斌 市畜牧局副局长
  王 东 市行管局副局长
  张吉圣 市水资源办公室副主任
  尹承运 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晓菲 团市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