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昭馀镇卫生院
     为了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和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救治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院职工的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院突发共公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院长李杰任组长,副院长王玉虎任副组长,组员由戴立胜、马成义、王继坚、吕金文、高献礼、贾文丽、田文笔、杨丰壮、戴慧敏、柳彩虹等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快速反
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成立由院长负责的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院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县委、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科室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院职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
1.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3.急诊科及门诊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临床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市区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5.建教、初保科等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体防护等措施。
6.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9.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祁县昭馀镇卫生院
201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