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保密规章制度5篇
机关保密规章制度精选篇1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
  二、单位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销毁时要逐件登记,经领导批准,并有2人以上监销。
  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管。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印。
  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报。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回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
  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
办公室规章制度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
  十、对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邀请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待外国和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
  十三、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危害。凡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机关保密规章制度精选篇2
  一、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随便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递秘密文件;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外出参观、游览。
  二、文书保密制度
  (一)接收文件
  1、收到文件和信件启封后,当天登记。按密级及一般文件分类登记并编好顺序号,贴上文件呈批传阅笺,于当天或第二天送办公室主任阅批,然后根据办公室主任提出的呈送意见,
分别将文件送给有关部领导和有关科室。
  2、凡是急件、会议通知或时间性较强的文件,必须随收随送,尽快送到有关领导。其他文件亦要抓紧传阅,一般不超过一星期传阅完。
  3、凡是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须在当天内阅读,下班前交回文件保管处,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无密级的中共中央的文件作密件保管,与一般文件分开存放。
  4、认真做好文件的防盗、防失、防窃、防虫、防潮等防护工作。一切文件和档案应放在指定的保密柜和保密室。
  5、做好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的案卷,有关部门或个人需查阅时,需经办公室领导同意,才能准予查阅。
  6、定期检查清理文件,做到传阅文件不积压,不出错漏,不丢失。按区保密局的要求定期清退秘密文件。部内印发剩余的文件材料及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统一送到定点纸厂化浆。
  (二)文件打印
  1、凡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批。
  2、秘密文件应按规定标明密级。打印错的秘密材料及未公开的干部任免讨论材料要及时用碎纸机碎掉。印制秘密文件过程中所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
  3、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资料应放入抽屉内,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4、电脑打字、文印室一般情况下不得随便进入。
  5、打字员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将有关秘密的内容向外泄漏。
  (三)发出文件
  1、文件印好分发前,要检查分发份数与实印份数是否相符,发文范围是否确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办文科室协商,处理后方可分发。
  2、秘密、机密、绝密和急件、特急件、亲收件要在信封上标明。同一信封内装几份不同内容、不同文号的文件,必须在信封上标明。
  3、信件在转发出前,要再次清点核对,收文的单位数与件数是否相符,收文单位是否准确。
  4、收发文均要办好签收。
  三、电脑管理保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电脑日常维护由各科室派专人负责,如使用中遇本科室不能修复的故障,须向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联系专业维修部门进行修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各科室电脑维修的有关资料、指导各科室使用有关电脑设备及联系专业维修部门保养、维修电脑设备。
  2、各科室使用的电脑必须安装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防电脑病毒软件,并经常做好防电脑病毒软件的升级工作。对交换、复制、下载的资料要做好防电脑病毒工作。如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电脑被感染病毒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向办公室报告,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电脑病毒的`扩散,待病毒清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3、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电脑的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保密资料载体(磁盘、移动硬盘、记忆
棒、光盘、打印纸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进行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对有保密要求的电脑和资料载体,不得联接在Internet网中进行任何操作和使用。同时,要自觉接受区国家保密局等国家保密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保密监督和检查。
  4、上网信息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浏览、下载黄及反动网页及资料。
  5、本部电脑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其他单位使用,如确需外借的,必须经部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