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法观后感600字
  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是以社会、道德、法律为主要内容的电视频道,于XX年5月12日开播。以下是小编带来社会与法观后感600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社会与法观后感600字 篇1  每天总有一种习惯,观看中央12-套今日说法或法律讲栏目,已经成了我学习法律的一种工具。
  前几日,我不记得是今日说法栏目还是法律讲堂栏目,至于题目是什么我也记不清楚了,但播出的内容令人震撼。
求爷爷告奶奶  一位少女因不洁身生下私生女后认识了现在的丈夫而生活在一起了,又生了个女孩。但不幸,丈夫因犯罪入狱,少女染了毒瘾后把两个小孩锁在家里,自己经常离家出走。小孩大的四五岁、小的一两岁,不用说收拾锅碗瓢盆,就连自己的排泄物都不会收拾, 蓬头垢面、 肮肮脏脏, 把家里,床上到处脏乱不堪,乌烟瘴气。并且时常饿着肚子无力气站起来,导致最后死亡。哎...........现在又不是时代,怎么会这样呢?母心何在?人心何在? 完全不配做一个人 ,更何况是个母亲呢?简直是在造孽……。    我突然想起来了自己的口头禅,如果不会爱戴自己的小孩就不配做父母,连畜生都知道怎样爱惜自己的幼崽,更何况是一个人呢? 今天我评价这个女孩的行为“不如一个畜生”的话也不为过。    法官判处少女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而无期徒刑,剥夺的政治权利终生。我觉得对对的,她无视伦理道德,无视法律,用这个手段来制裁她,也许能脱胎换骨,可已经迟了。    再看看她的家庭及社会背景,从小父母离异而少了应有的爱,无法落户籍问题而受不到与同龄孩子同等的教育,12岁才上小学一年级、13岁因身高问题跳级至四年级,而同学们不接纳她等种种问题。因为家庭抛弃她、社会抛弃她、学校抛弃她、同学也抛弃她,最后沦落成为一个囚人,丧失理智的囚人、虚无缥缈的另类人,也成了社会议论纷纷的主题。难道酿造今天的悲剧,社会对此完全没有责任? 一个25岁的活生生的少女无任何证件来证明自己的身份,也无法证明自己是一个会说话、有思维能力的人的时候,你们用一句话“她父亲不积极主动,所以没办法落户”来忽视一个人的存在,一直到25岁? 有些回答简直是强词夺理了吧?  相关部门对户籍问题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在何处? 也有一些体制因素在内吧?    总之,两小孩是无故的,也是可怜的。从未受到过一点爱也不懂爱的年少母亲也是可怜的,更有可恨之处。
  社会与法观后感600字 篇2  《社会与法》的“校园欺凌”、“向同学举起刀”等特别节目。详尽分析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和历程。在社会上,有很多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和历程不是同样如此吗?
  例如:公交车上的纵火案;国际机场爆炸案;杨隹挥刀向公安分局案:“能刀下留人吗?”的
贾敬龙用射钉射杀何建华案………等等等等,这些案件为何不见《社会与法》分析分析呢?
  这些案例都涉及到政府的作为,法律的公平公正,同时这些案例也涉及到社会的稳定,公民对法律的信任!
  上海浦东公安分局对杨隹案的及时公正公平处理是决定杨隹是否向其挥刀的根本原因;
  肇东星能否得到法律援助是决定国际机场爆炸案的根本原因;
  贾敬龙案最后没有刀下留人,却引人深思!
  《社会与法》如果能将这些案件也象“校园欺凌”一样如此详尽剖析,才不愧于《社会与法》的称号!
  我,我一个遵纪守法的良民,没有一丝一毫犯罪行为的百姓,却身负冤屈一生,受尽欺凌一生,忍辱负重一生,在刀山火海上依法维权一生,求爷爷告奶奶一生,向社会各界呼救一生……!我最终是否能平反昭雪,最终是否能得到法律上的公平公正待遇,直到现在都是未知数!
  倘若我临死都得不到法律上的公平公正,说不定也要走上杨隹、肇东星的“布衣之怒”的路,况且我己经多次向政府,向公安部请求政府莫逼我走“布衣之怒”之路!
  倘若政府一定逼我走“布衣之怒”之路,那么是不是“血溅五步”?也许是“天子之怒”的“血流成河、尸横遍野”呢?到时候多少无辜之人受牵连!我就象花千骨一样善良,虽然背负冤屈,受尽凌X,但入主七杀殿,得到洪荒之力后,也不肯做有害民众的无益之举,依然一往无前,坚定不移地维护广大民众利益,担负着正义之举!
  在此,我希望《社会与法》详尽剖析剖析这类案件,更有利于国于民,符合《社会与法》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