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教育局关于抚顺市中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评比结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抚顺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07.01.22
【字 号】抚教发[2007]4号
【施行日期】2007.0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抚顺市教育局关于抚顺市中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评比结果的通报
(抚教发〔2007〕4号)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评比工作的通知,为提高第二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操质量,强化全市中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在贯彻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活动时间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动大课间体育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定于2006年4-10月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第二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操暨大课间体育活动的检查评比。经过县、区检查推荐,上报大课间活动光盘,市教育局组织专家通过观看光盘与实地考察,评出“市大课间体育活动”最佳学校20所,优秀学校34所,上报参加全省中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评比15所;评出优秀指导教师52名,自编操优秀创编奖教师54名。
大课间活动  此次评比活动受到县、区和各中小学校的普遍重视,检查结果表明我市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已经形成传统。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各学校领导已经对大课间体育活动有了深刻的认识,并能把大课间体育活动作为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展示了学校较高的
管理水平;能在育人、健体和提高学生文化素养等方面深入研究,拓展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功能;有的学校领导还能亲自到操场检查、督促,和教师学生一同活动,营造积极的活动气氛;通过会操表演、自编操比赛等方式提高操的质量使大课间体育活动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是各学校自编操新颖多样,质量不断提高。各学校都能在自编操方面用心琢磨,形成特。在形式上不断拓宽思路,很多学校形成独具特的“校操”和“班操”;在质量上各学校体育老师在提高自身创编水平的基础上,通过联合学校音乐教师,外出聘请专业人员等方式,提高自编操创编水平和音乐选配水平。
  三是活动多样化。有些学校能根据学校自身特点,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校特的项目,创造良好的氛围,提高学生活动的积极性。
  同时,在检查评比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学校的领导在思想上对大课间体育活动认识片面。有的仅仅把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作为学校所谓的门面,没有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因此出现了只抓组织纪律,只强调整齐一致和花样出新的现象,没有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科学安排。应该
认识到,大课间体育活动不仅仅是学校的门面,体现学校管理水平,更是贯彻国家政策,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活动时间,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的一个重要组织形式;也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手段;是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性,激发学生创造性,提高学生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是大课间体育活动管理还需要加强。各学校把大课间体育活动的情况作为对班级评估的一项内容,是促进大课间活动发展的一个有效的手段,但是这就要求大课间活动的考核工作必须量化,准确地对每个班级进行评价,但现在各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但考核的机制还不健全,缺少对大课间活动的量化考核。
  三是活动项目较单一,缺少特。由于我市经济等原因,很多现代化的,体现时代特、符合学生需要的活动项目在我市还没有开展起来,我市大多数学校大课间活动主要还是以传统的球类、游戏等项目为主,特别是冬季大课间活动项目更是只有踢毽、跳绳等寥寥几个项目。活动项目的单一制约了学生活动的积极性。不利于激发学生运动的乐趣。
  总之,近几年大课间体育活动的成绩是显著的,效果是明显的,大课间体育活动确实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学生健康水平,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等方面起到了突出的作用。希望
荣获大课间体育活动最佳、优秀学校和获奖教师能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掘大课间在素质教育中的功能,开发、丰富体育活动项目,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实效性;全市中小学要真正能从思想上重视,相互交流。使大课间体育活动真正成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平台和手段,使抚顺市大课间体育活动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