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兰案”:定案与“申冤”
汤兰兰案”不是空穴来风,定罪的八起性侵案都有同案
口供相互印证或者其他佐证。但言词证据成为定罪依据,也 给对判决的质疑留下空间。历次审讯的口供中存在的矛盾是 否影响定罪的关键细节,言词证据的获得是否存在刑讯逼供, 还需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毕竟没有漏洞和粗疏,才能伸张 正义,保护无辜的人。复杂的案情春节刚过完,汤兰兰(化 名)性侵案就有了新进展。 2 23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 院传出消息,对“汤兰兰性侵案”的申诉进行再审审察立案, 案件的审限是 181 天。这个法律程序将决定案子有没有必要 开启再审。经过网上舆论海量的分析和阐释,案情的本来面 目反倒显得模糊,要想看清这个复杂的新闻事件,得先回到 基本的案情。案发最早的叙述是一封举报信。 2008 10
3 日,刚满 14 岁的汤兰兰在带格子的稿纸上, 用稚嫩的字迹 写下求救信: “公安局叔叔大爷们, 我写这封信是为了我现在
学出现一切事故能让我干妈、干爸为我申冤。我说一下我 的生活过程。”汤兰兰在信里写道,
她从小在姥姥家长大, 岁时被父母接回家。 过了一年时间, 母亲万秀玲去山东打工, 留下父女二人在家。从那时起,父亲汤继海就开始她, 性关系一直保持到了 2008 年。父亲开了这个头,大姑夫刘 长海、老叔汤继斌、 爷爷汤瑞景、 姨夫徐俊生等都性侵过她,
还逐渐从汤家内部蔓延到了屯子里的其他成年男性。村里小


性侵的发生甚至不是一件隐秘的事情。汤兰兰写道,爷爷在

母亲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