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支部及其委员职责(参考)
党章规定:“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结合教育管理工作实际,中小学校党支部应针对“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职责,支部委员应围绕“党支部职责”进行个人职责分工。具体职责分工参考如下:
(一)中小学校党支部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
2.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支持、保障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
3.负责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选拔、考核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 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教育党员和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严格遵纪守法。
7.领导学校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众组织,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检查、督促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组织委员的职责3.参与讨论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按时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5.主管干部的选拔和考核工作。
6.注意了解研究党内外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注意讨论研究本级团组织工作,积极发挥团组织作用。
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负责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开展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活动;协助支部书记有针对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向支委会提出学校后备干部教育培养的建议,协助支部书记做好选拔干部的推荐、考核和材料呈报工作。
4.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训、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5.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统计工作。
6.具体组织协调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
(四)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党员、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党支部开展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订学习计划。
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组织和协调党员主题性活动。
3.围绕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支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
传报道和鼓励动员工作。
4.向支委会提出党内关爱活动和为众办实事的工作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党内关爱和为众办实事活动。
5.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文化体育活动。
(五)支部纪律委员工作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配合学校抓好师德师风建设。
2.检查督促党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情况,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3.提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的建议和办法。具体负责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5.维护党员行使民主权利,负责协调党务公开工作。
6.联系工会工作,收集党员及教职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正当权利,纠正不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