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1范围
本标准涵盖了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的定义、功能定位、规划原则和思路、节点选址、功能和布局、设施设备配备、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的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营管理。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农村物流
农村物流是一个相对于城市物流的概念,它是指在农村地区,为生产、销售及农村居民生活和其他经济活动所提供的运输、存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物流活动的总称。本标准中的农村物流主要指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农村地区农副产品进城,农资和农
村消费品下乡,以及农村电商、乡镇企业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的物流服务。
2.2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
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是支撑农村物流发展和保障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包括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或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和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三个层级。
3节点体系功能定位
3.1系统功能定位
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是农村地区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对于保障城乡物资双向顺畅流动,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3.2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功能定位
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处于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的最高层次,是县域与外部区域之间物流交换的枢纽节点,也是县域范围内物资集聚和物流组织的中心。
3.3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功能定位
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是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中上接县、下联村的中间层节点,承担区域内物流组织与管理,支撑农村物流各类物资的中转仓储和分拨配送。
3.4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功能定位
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是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中的基层网点,处于节点体系的末端,既承担城市商品下行,也承担农产品上行的服务和运输,实现农村物流各类物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以及电商、快递等各类物流信息的及时采集和发布。
4规划建设原则
——资源整合原则。按照“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功能集中、节约高效”的要求,加快促进交通、邮政、农业、供销、商务等部门现有节点资源衔接共享,合理规划布局向全社会开放的公共物流网络节点体系。
——因地制宜原则。要注重地区之间的差异,坚持需求导向、立足实际,在基本物流服务功
能的基础上,结合当地资源禀赋、自然条件、产业特点,围绕农村物流发展的实际需求,规划建设各具特、模式多样的节点体系,适应并有效支撑当地农村物流的快速发展。
——城乡一体原则。统筹城乡物流发展和规划,加强与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全国重点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集散中心(基地)、邮件和快件处理中心等的有效衔接,实现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与全国干线物流网络的全面融合。
——统一布局原则。要全面分析农村物流发展现状、需求特征和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县乡村行政区划结构形态和面积、产业布局、人口分布、对外交通、货物流向、现有节点资源等因素,统筹确定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布局的数量、类型、规模和功能。
5节点选址
5.1县级农村物流中心
——符合城镇总体布局规划。
——交通便利,并与综合运输网合理衔接。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靠近较大货源点。
——优先考虑利用或升级改造现有各类站场资源。
——具备良好的给排水、电力、道路、通讯等条件。
——具备良好的地质条件。
5.2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
——优先选择现有的农村乡镇客运站场,按照客运、物流、邮政、电商等“多站合一”的模式,对乡镇客运站和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选择乡镇电商服务中心、邮政局(所)、农资站等,叠加物流服务功能。
——宜选择在交通便利、人口和商业活动集中地,具有停车、货物堆存等便于物流作业的场地。
5.3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
—优先利用农家店(超市)、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邮站、邮乐购、农村电商服务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
——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合伙人宜具有以下条件: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家庭收入来源相对比较稳定,掌握电脑及互联网应用基本操作技能,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6功能和布局
6.1县级农村物流中心
6.1.1功能
宜包括以下功能:
——运输组织功能。包括中转、装卸、分拣、配送。
——信息交易功能。车货信息收集、发布、匹配和交易。
——仓储服务功能。主要包括农产品冷藏、冷冻,普通仓储(农村日用品),专业仓储(农药、化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