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网点物品丢失、发错、物品损坏及查出违禁物品等问题处理方案
1.1出现物品丢失、发错、物品损坏的赔偿方案
1、赔付对象
快件赔付的对象应为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
2、索赔因素
索赔因素主要包括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
其中:
(1)快件延误是指快件的投递时间超出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但尚未超出彻底延误时限;
(2)快件丢失是指快递服务组织在彻底延误时限到达时仍未能投递快件,与顾客有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
(3)快件损毁是指快递服务组织寄递快件时,由于快件封装不完整等原因,致使快件失去部分价值或全部价值。与顾客有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
(4)内件不符是指内件的品名、数量和重量与快递运单不符。
3、负责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负赔偿责任:
(1)由于顾客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快件损失的;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保价快件除外);
(3)顾客自交寄快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4、赔偿原则
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1)快件延误
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2)快件丢失
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1)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2)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票;
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无保价信件类快件丢失,按照本次服务费用
(不含其它附加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无保价包裹类快件丢失,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用)的5倍。
(3)快件损毁
快件损毁赔偿应主要包括:
1)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2)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
同比例进行赔偿。
(4)内件不符
内件不符赔偿应主要包括:
1)内件品名与寄件人填写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损毁赔偿;
2)内件品名相同,数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损毁赔偿。
5、受理索赔期限
受理索赔期限应为收寄快件之日起1年内。
6、索赔程序
(1)索赔申告
寄件人在寄递快件延误、并且不超出快件受理索赔期限内,可以依据索赔因素提出索赔申告。
(2)索赔受理
在收到寄件人的索赔申告单24小时内答复寄件人,并告知寄件人索赔处理时限。
(3)索赔处理时限
除了与寄件人有特殊约定外,同城和国内异地快件索赔处理时限应不超过30个日历天。
(4)赔金支付
与寄件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后,应在7个日历天内向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支付赔金。
(5)索赔争议的解决
寄件人与快递服务组织就是否赔偿、赔偿金额或赔金支付等问题可先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依法选择投诉、申诉、仲裁、起诉等方式,如选择仲裁,应在收寄时约定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
1.2违禁品管理方案
1、违禁品定义:
指在快递运输过程中存在可能危害人身体健康,或污染环境及其他快件风险的此类物品。
2、违禁品分类:
(1)无危害性违禁品:指能对其他快件产生影响但对人和环境不构成危害的此类违禁品。
(2)有危害性违禁品:指不仅能对其他快件产生影响而且能对人和环境构成危害的此类违禁品。
3、违禁品范畴:
(1)全程经陆路运输的国内禁止收寄物品:
1)贵重物品:金砖、银条、现金、铂金等。
2)古董和工艺品:如明代的瓷器、精致的玻璃制品等。
3)医学样品:诊断样品、血样、尿样、人体组织等。
4)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品。如:火柴、、火药、爆竹、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液体和固体)、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以及其它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用品。
5)各类烈性毒药、麻醉药物和精神物品。如:、、、、、等。
6)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运的物品。如:文物、武器、弹药、仿真武
器等。
7)含有反动、淫秽或有伤风化内容的报刊书籍、图片、宣传品、
音像制品、激光视盘(VCD、DVD、LD)、计算机磁盘及光盘等。
8)妨碍公共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9)动物、植物以及它们的标本。
10)难以辨认的白粉末及未经正规包装、易发生破损泄漏的油漆、粉剂、涂料等。
11)液体类:海鲜、含酒精的饮料(啤酒、白酒等)、水剂等。
12)易碎品:玻璃制品。
13)烟草类:以快递形式承运香烟.限两条以内。
14)电池类:各类易燃易爆带电的电池。如:酸碱性的电池液,锂电池,含电池液的蓄电池,带电的干电池等。
(2)航空禁止收寄物品(包括“全程经陆路运输的国内件禁止收寄物品”的所有内容)
1)威胁航空飞行安全的物品,指在航空运输中,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主要有以下几类:
a、爆炸品:如烟花爆竹、起爆引信等;
b、气体:如压缩气体、干冰、灭火器、蓄气筒(无排放装置,不能再充气的)、救生器(可自动膨胀的)等;
c、易燃液体:如油漆、汽油、酒精类、机油、樟脑油、发动机启动液、松节油、天拿水、胶水、香水等;
d、易燃固体:自然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如活性炭、
钛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胶碎屑、安全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干燥的白磷、干燥的黄磷、镁粉等;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高锰酸钾;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