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快递规章制度模板
《邮政快递规章制度模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邮政快递服务行为,保障寄递人权益,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邮政快递服务受寄递人委托,按照约定方式、时间、地点派送邮件、包裹。
第三条 邮政快递服务应当热情、礼貌,对寄递人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第四条 邮政快递服务人员应当遵守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杜绝违规行为。
第五条 邮政快递服务应当依法纳税、合规经营,保障国家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全。
第六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寄递服务
第七条 寄递人应当凭有效证件办理邮寄手续,如实填写寄递信息并预交邮资。
第八条 寄递人不得寄递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
第九条 寄递人应当妥善包装寄递物品,确保安全达到收件人手中。
第十条 寄递人应当按照寄递合同约定时间地点办理寄件手续,如因不可抗力不得办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快递公司。
第三章 收递服务
第十一条 收递人应当按约取件,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及时取件,应当提前通知快递公司。
第十二条 收递人应当凭有效证件及取件码领取邮件、包裹,确保邮件、包裹送达正确收件人手中。
第十三条 收递人应当及时给予签收并确认收件。
第十四条 收递人不得私自调换、篡改邮件、包裹内容。
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则规定的,快递公司有权对其采取警告、、暂停服务甚至终止合作等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快递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纠纷。
第十七条 快递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则,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邮递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快递公司统一制定,并报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本规则解释权归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