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师归巢计划
“归巢”申请条件
1.“归巢”申请对象户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人是宜丰户籍的;教师调动申请
②已婚的夫妻一方是宜丰户籍的;
③父母(含配偶父母)是宜丰户籍的。
2.“归巢”申请对象身份需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①县外任教满5年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
②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③年龄在35周岁以下(2021年8月31日之前未满35周岁);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2021年8月31日之前未满40周岁);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
可放宽至45周岁(2021年8月31日之前未满45周岁);
④学历要求:任教学段是小学的要达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层次学历,任教学段是初中、高中的要达到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层次学历;
⑤持有相应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⑥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⑦根据我县实际需求,2021年只接收中小学语、数、英等主科教师,不接收音体美等副艺科教师(具体名额见附件1)。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归巢”范围:
①入职以来年度考核及近五年来师德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③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④近三年业务综合考核排名均列所在学校或乡镇的后三分之一的;
⑤其他有不宜调动情形的。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7月29日前,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县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教师到宜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调动申请表,提供调动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及聘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
1.聘用人员登记表或录用文件;
2.2021年5月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需提供缴费明细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3.近三年业务综合考核排名证明:复印近三年学校或乡镇考核排名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或乡镇公章;
4.入职以来每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备案表及近五年来师德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