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定试⽤期时间的怎么办
很多公司在员⼯刚刚开始⼯作的时候,是要签订⼀个试⽤期的。那么,对于劳动合同没定试⽤期时间的怎么办的这个问题,⼤家是否有所了解呢?下⾯店铺⼩编整理了⼀些相关劳动合同没定试⽤期时间的怎么办的内容和⼤家分享,欢迎⼤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没定试⽤期时间的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第⼆⼗⼀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期。试⽤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可以约定试⽤期并不是必须约定试⽤期,没有约定试⽤期符合法律规定。没有约定试⽤期的,⽤⼈单位不得对劳动者实⾏试⽤期。
⼆、未约定合同期限的处理
仅约定试⽤期未约定合同期的,有的地⽅性法规已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确定办法。“劳动合同当事⼈仅约定试⽤期的,试⽤期不成⽴,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尚未有明确法规规定的,可依原劳动部《关于实⾏劳动合同制度若⼲问题的通知》第3条及《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来确定合同期限推定办法。
如凡约定试⽤期为⼗五⽇以下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六个⽉;凡约定试⽤期为⼗五⽇以上三⼗⽇以下
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年;凡约定试⽤期为三⼗⽇以上⾄六⼗⽇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参照相关规定,凡约定试⽤期为六⼗⽇以上⾄六个⽉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凡约定试⽤期为六个⽉以上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并应将试⽤期更改为六个⽉。合同期均⾃劳动者进⼊⽤⼈单位试⽤时起算。
三、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的处理
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作,⽤⼈单位⽆异议,但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有关部门规章及法律解释已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推定办法。原劳动部《关于实⾏劳动合同制度若⼲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或续订⼿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续。”
⽽未及时协商合同期限即发⽣争议的,可依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16条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作,原⽤⼈单位未表⽰异议的,视为双⽅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劳动合同”,认定合同期限与原劳动合同⼀致,合同期⾃原劳动合同期满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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