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学生党员服务党员公开承诺践诺书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党员全心全意为众服务、争当先锋的工作热情,真正实现党员自身素质提高、党组织加强、党关系改善、各项工作有力推进的目标,努力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制度。
1承诺内容
党员承诺参照《江汉大学学生公寓党员服务中心岗位设置一览表》,从中开展的5大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宣传教育服务、事务管理服务(任选一项)、结对帮扶服务(任选一项)、特志愿服务(任选一项)、舍情民意受理,设置的13个岗位中选取4个岗位做出相应服务承诺。
2、承诺方式
1.自我承诺。党员根据各自岗位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提出具体目标。从政治品质、思想觉悟、服务意识、学习风气、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创新精神、道德情操、表率作用等方面做出承诺。
2.实事承诺。每个党员承诺至少参与4个岗位服务,每学期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50小时,每个岗位服务时间不少于10小时。所承诺的岗位必须具有明确的对象、标准、程序、时限、责任。(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执行)
3、实施办法
每学期初,每个党员按照党员服务承诺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本人实际,向中心填报公寓学生党员创先争优承诺书。并针对自己的承诺内容制定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
中心对每个党员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力求承诺内容符合本公寓和本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经过努力能够实现,防止所定目标过高和过低。每名党员的承诺事项向全体学生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4、检查落实
每位党员学期初领取《公寓党员服务承诺践行手册》,要求填写详实、规范。对落实承诺的情况,个人一月一自查,中心一季一检查,并定期予以公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党员实践承诺事项要求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确保承诺落实到位。每学期结束前,《公寓党员
服务承诺践行手册》完成情况向公寓全体学生予以通报。
每学年通过党员自评、党内互评、众参评、组织考评,及党员承诺践行情况一并报送党员所在学院学生党组织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对没有实现承诺的进行批评教育。
把党员践诺情况与年终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评比优秀党员挂钩,以“承诺、践诺、评诺”三个步骤促进党员“言必行,行必果”,激发党员自我激励、争当先锋的服务热情,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公寓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