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书
房屋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租赁甲方一楼三间、二楼四间房屋,租赁期为2014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0日,或乙方所从事工程项目自然结束时止,不足年按月计算,不足月按天计算。
第二条、租赁费及付款方式
1、所租赁房屋和院内场地租赁费平均为每月人民币:2000元整(大写:贰仟元整)。该价格为不含税租赁价格,如因本租赁合同发生税负,该税负全部由甲方承担;
2、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付清半年房费共计:12000元整(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3、2015年房费按月支付,到期后如乙方继续使用,延期按实际租赁天数计费。在租赁期间甲方对乙方的
租赁款不得上调;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入住之日起将合同约定地点交乙方使用,并按乙方要求将房屋及院内杂物清理完毕,按好门窗、玻璃、栏杆以及空调等,对房屋墙壁进行粉刷涂料,保证通水、通电。
2、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所租赁房屋转做它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正常工作和生活,并协
房屋出租协议书助乙方到期顺利撤场;
3、租赁期间甲方允许乙方根据自己工作情况在所租赁房屋墙壁
上钉挂图牌及标语,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需经甲方同意,改造费
用及后期恢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免费使用办公及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协调院内事宜。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房屋建筑主体不得拆建和改建,不得人为破坏室内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房屋结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第三人;
3、租赁期间,由于乙方过错而导致甲方提供的室内设施损坏或
丢失,乙方应按损坏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4、甲方所提供的房屋、空调、水井、水泵均完好无损,乙方应
派专人进行维修、保养,房屋租赁期满后应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5、乙方在租赁房屋范围内出现各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在院内修建高标准水冲厕所(带洗澡间),所需费
用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其他事项
1、乙方向甲方所付房屋租赁费中不含电费,租赁期间电费单价
按照供电部门统一标准执行,用电数量按照独立电表数额计
费并由甲方提供电费发票复印件;
2、租赁期内房屋如因非人为原因破坏,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由乙方使用的室内、外设施损坏乙方退场前负责维修恢复,院内场
地不得停放大型工程车辆,如停放大型工程车辆,造成地面损坏,
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为防止合同纠纷,甲方代表应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此合同关系,并加按甲方代表个人手印及单位公章。
第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铺面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铺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特订本协议,双方共遵守。
一、租住时间及收费标准,甲方从
日至
年月
日起将座落在
出租给乙方使用,租住期限为
年,租金每月
元,租金定于每月15日前付清,押金
元。
二、房屋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能在本协议租赁期间内自己使用,不得随意转租第三方,如须出租第三方,需与甲方商议方可办理。乙方租住期间要保持好出租屋内的原貌,不得随意改造装修,
不得在房间内乱拉电线、乱涂乱画、打钉子、挂勾,如有损坏房间
门锁、窗帘、内墙、地砖、厨房、厕所、水、电等设施设备,乙方
要按照当月市场价赔偿,款项先从押金扣除后多还少补;乙方在租住期间要搞好环境卫生,垃圾不能往厕所、门外、窗外丢,厕所堵塞由乙方自行疏通,乙方自行将垃圾放在街道垃圾箱,不得放在门前。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协议规定,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不允许大吵大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如发现乙方有、、打架、偷窃、、赌博等一切不合法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报警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租住期间,乙方要注意保障居住安全,自行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煤气等安全措施并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如产生
1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现金、车辆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签订日期:
日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签订日期:
月2
房屋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东曲街道建设路社区
乙方(承租方):解和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古交市建设路社区指挥部小区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房屋现有设施基本齐全(水、暖、电、气)
第三条租赁期限为八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
31日止。
第四条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该房屋月租金为¥400元,人民币(大写)肆佰元。年租
金总额¥4800元,人民币(大写)肆仟捌佰元。
第六条租金结算时间和方式:按年结算,年初一次性交清本房租,租金不包括:水、电、暖、卫、气、物业等日常费用。该房屋需乙
方修缮装饰才能居住,修缮装饰费可顶前三年的租金。
第七条租赁期内,该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由于使用不当或装修造成损坏的维修由乙方负责;维修责任方延误维修
或维修不当,给对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按实际损失赔偿。第八条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
纠纷或其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
责赔偿;
2.如需转让或抵押房屋,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保证本
协议继续履行;甲方如出卖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
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