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礼仪的特征
礼仪制度是华夏文明的根本特征之一,它具有等级性、象征性和政治性三个特点,这从礼器、礼物、礼辞、礼仪动作、行礼的时间和空间等要素中都可得到说明。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古代礼仪的特征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一、“名位不同,礼亦异数”的等级性
中国历来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在上古时期,封国之间有公、侯、伯、子、男的等级,贵族之间则有公、卿、大夫、士的等级。社会的资源配备,包括宫室、车旗、舆服、器用之类都按照所谓“命”的等级来安排。比如,天子用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元士三鼎二簋。天子“九命”,享受桓圭九寸,缫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樊缨九就,贰车九乘,介九人,礼九牢。侯伯一级则是“七命”,这些器用都按照七的数量来安排。其它以此类推,大夫一级“五命”,士“三命”。庶人无“命”,没有政治特权,也没有享受教育的权利。
礼制的等级性首先当然表现为礼器的差别。孔子说:“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因为“器以藏礼”①,礼制通过礼器得以表现。一般来说,礼器规格与行礼者的身分成正比。但是并非所有
的礼器都以多、大、高、文为上,有时则是以少、小、卑、质为上,总的原则是“唯其所称”,只要通过礼器差别来表现身分等级即可。据《礼记·礼器》的解释,“以多为贵”的礼制有庙制、牲牢、席荐、葬期和葬具之类,贵族等级越高,其数量越多;以“以少为贵”的礼制也有不少,比如有贵族吃饭时“告饱”的遍数(“天子一食,诸侯再,大夫、士三,食力无数”)。“以大为贵”的礼制有宫室、器皿、棺椁、坟丘之类;宗庙祭祀时献祭的酒具则是“以小为贵”,身分越高反而用的器具越小。“以高为贵”的礼制有如堂屋、台门之类;而先秦时期行礼时盛酒之器的托架,则是“以卑为贵”的。贵族的服饰是“以文为贵”的;但也有“以质为贵”的,所谓“至敬无文,父党无容。大圭不琢,大羹不和,大路素而越席”。
二、尚文饰物的象征性
礼仪活动其来有本,或源于敬天法祖,或源于田猎生产,或源于饮食男女,但它毕竟不是现实实务的重复和移植,而是一种浓缩性的再现,限于时间、场地、人数、规模等因素,仪式必须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人,借助具有象征意味的礼器,在具有象征性的时间和空间,采取象征性的动作来完成。
礼器的象征性可以冠礼为例。冠礼有三次加冠,始加缁布冠,次加皮弁,三加爵弁。根据杨
宽先生的研究,每一道都有象征意味,缁布冠象征着冠者具有贵族“治人”的特权,皮弁象征他有服兵役的义务和保护贵族的责任,爵弁象征在宗庙中参与祭祀的权利?。古人早就指出,始加缁布冠是为了象征远古先民的布冠旧貌,因为上古“吉凶同服,惟有白布衣、白布冠而已”,惟有祭时染黑(“大古冠布,斋则缁之”)。
众所周知,西周金文中记载了大量的赏赐之物,有人口、土田、金属、币类、兵器、酒醴、车马器具等。如果说这些赐物都具有实用功能的话,那么,赏赐服饰、祭器、旗帜的象征意义则大于实用功能,如圭、瓒、璋、钟、玄衣、銮旗、芾(韠膝)、黄(璜)之类,它们被当作礼器赏赐时,更多的是为了让下一级贵族获得政治权力的合法性,象征着周天子对臣下的权力控制。周初分封时,“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这些东西,与“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一同被视为分封册命时的重要法器①。张光直先生把它们称作“祭祀法器性的装饰美术品”,视之为中国进入文明阶段的九大标志之一②。
古人早就认识到,礼器的象征性意义往往大于其实用功能。《礼记·礼运》篇说,最初先民用“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饮,蕢桴而土鼓”一样可以达到“致其敬於鬼神”的效果。这也就是孔子讲的“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③。行礼者追求的是礼义而不是礼仪,
礼仪的功能更不是礼器。新出上博简《天子建州》篇中有“礼者,仪之兄也”④,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周王室派周公阅到鲁国使聘,鲁国以昌蒲菹、熬稻、熬黍和虎形盐巴招待他,周公阅推辞说:“备物之飨,以象其德。”这场朝聘礼仪式上的招待之物,都有具体的象征含义,具体说来,熬稻、熬黍象征着文治,而虎形盐巴则象征着武功”⑤。又如,《周礼·大宗伯》说,不同等级贵族的相见之礼所执礼物不同,“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之所以如此,是由于这些动物各有其象征意义:羔象征着卿“而不失其类”,雉象征着士“守介而死,不失其节”,鹜象征着庶人“不飞迁”,而鸡则象征着工商者“守时而动”。这些礼物的设计,寓含了行礼者的身分和职守。
不仅礼器具有象征性,礼制活动的空间也具有象征性。在《仪礼》中,行礼的场所一般在类似于四合院的建筑中,又根据仪式的不同而分为门内、门外,堂上、堂下,室内、室外。总体来说,堂上尊于堂下,室内尊于室外,门内尊于门外。郭店楚简中有“门内之治纫(恩)弇义,门外之治义斩纫(恩)”的说法(《六德》简26-31)⑥,这与《礼记·丧服四制》中“门内之治恩揜义,门外之治义断恩”之句相同。父、子、夫均属“内位”,即有血缘关系者;君、臣、妇属“外位”,即无血缘关系者。古代的血缘宗法关系,落实到根本,即来源于其日常生活起居的位置,他们在礼仪活动中的站位便据此而定。
即使同在门内,也有左右方或东西方的差别,总体来说,北方是主位,南方是客位,北方尊于南方;东方是主位(东阶、阼阶),西方是客位(西阶、宾阶),东方尊于西方。行礼之前有主客入门程序,其原则是:“凡入门,宾入自左,主人入自右,皆主人先入。”⑦但是,当来宾的身分低于主人(以臣礼相见)时,来宾会主动从门右进入,以此来象征自己不敢以宾客自居;然后主人会辞其“入门右”,这时来宾便退出门,然后再以宾客之礼由门左进入⑧。这样一套复杂的入门仪式,其象征意味不言自明。又例如,婚礼次日早晨,新妇行见舅姑之礼。一番仪式后,“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即新妇从主阶下堂,而公婆反而自宾阶下堂。《礼记·昏义》明言是为了“著代”,即通过下台阶的路径改变来象征新妇将来要代替公婆成为主妇。在冠礼中也是这样,“嫡子冠於阼,以著代也”⑨,即通过在主位上行成人礼,来象征着这个被加冠的嫡长子将来要成为一家之主。
三、“经国序民”的政治性
“功成作乐,治定制礼”④,每当新的统治集团夺取政权之后,便着手礼乐制度建设。历代都有所谓“议礼”,通过这种礼制大讨论,制定符合本朝的礼乐大典,如隋朝有《开皇礼》《仁寿礼》和《江都集礼》,唐代有《贞观礼》《显庆礼》和《开元礼》,宋代有《政和五礼新
仪》,明代有《大明集礼》《大明会典》,清朝有《大清会典》《大清通礼》等等。在25部历代正史中,有17部专门列有《礼志》《乐志》或《礼乐志》;有15部列有《律历志》(或《历志》),其中有8部专门讨论过乐律。还有一些正史,另外列有记载专门礼仪活动的《祭祀志》《郊祀志》《舆服志》等名目。
礼制可能是推动中国文明起源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张光直先生曾指出,中国文明的形成过程中没有物质条件的飞跃,没有所谓“突破”(Breakthrough),只有政治权力和阶级分化所造成的财富集中。中国早期文明越是辉煌,越说明那时候阶级分化明显,愈显示其国家对基层民众的剥削强度之大。如何彰显国家的强大?如何彰显阶级的分化?正是通过文明初现的一些标志性内容,如文字、青铜器、城市之类。中国古代城市大都具有礼仪性建筑,这些礼仪性建筑是什么呢?这就是礼书中归纳的“面朝后寝,左祖右社”,可以说没有宗庙建筑,就谈不上城市。另外,中国最早的文字(如甲骨文、金文),记载的正是祖先祭祀内容。中国最早的青铜器,并不是生产工具,而是作为祭祖礼仪的法器而存在的。越来越多的学者相信,中国早期文明的出现并不是靠生产技术的突破作为推动力的,而以祖先崇拜为核心的礼制活动可能是中国文明出现的直接推动力,这也是中国早期文明区别于世界其他文明模式的特点之一。从礼制的视角可以重新谱写西周以前近万年的中国早期历史①。
进入文明时代之后,礼制便成为彰显统治者合法化、神秘化和神圣化的文化手段,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理解。
第一,名号之制。孔子说:“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礼器之重要性已如上言,“名”的重要性与之相同,它也是“君之所司”,不可由他人染指。礼书记载:“君天下曰‘天子’,朝诸侯、分职、授政、任功,曰‘予一人’。”②自称上天之子,统治者在称谓上便把自己神化了。不仅是天子,诸侯、大臣也有专门的名号:凡自称,天子曰“予一人”。伯曰“天子之力臣”。诸侯之於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其在边邑,曰“某屏之臣某”;其於敌以下,曰“寡人”。小国之君曰“孤”,摈者亦曰“孤”③。郑玄等经学家认为,天子称“余一人”是“谦自别于人”(《白虎通义》亦如是注)。恐非如此,它将最高统治者与其他人区别开来的独尊性质,非常明显。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天下后,以“皇帝”名号独尊,天子自称曰“朕”,命为“制”,令为“诏”④。历代沿袭了这种独专之制,从名号上确定了皇权的惟一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