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应急预案范文5篇
    中暑应急预案范文篇1
  一、概述
  中暑是指高温或烈日暴晒引起体温调解紊乱所致的一组临床疾病,以息热、皮肤干燥无汗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特征,一般分为中暑息热、中暑衰竭、中暑痉挛和日射病类型。日常生活中,劳动生产中偶有发生中暑伤害事件,重者可当场死亡,轻者如不及时抢救也危及生命,因此,如发生相应伤害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处理,以尽可能降低对人体的危害,为后期抢救赢得时间。
  二、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相应的中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
  担任,副组长由担任,组员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并根据项目部的机构设置及各施工队伍设立情况,分别成立应急小组,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制定应急联系方法,并开展预防宣传活动。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名单报生产管理部备案。职责如下:
  1、组长:接到警报后,应迅速了解事故情况,作出指示决策,下达应急抢险命令。
  2、副组长:根据组长下达的抢险命令,组织人员开展抢险工作,并做好事故通报和事故处理工作。
  3、相关部门
  生产管理部:值班电话设置于办公室内,负责事故的接报;配合主管领导做好事故的评价及传递、上报等信息处理工作;做好事故现场拍照、收集证据工作;根据领导指示、决策,做好上传下达,协调有关工作事宜。
  其他职能部门:根据现场抢救机构的指令,及时组织物资和技术人员,投入抢救工作。
  三、中暑表现
  (一)高温作业下出现口渴、大汗、疲乏、头昏、胸闷、恶心;
  (二)体温多在38OC以上,面潮红,皮肤灼热;
  (三)中暑严重者出现面苍白,恶心呕吐,血压下降;
  (四)重症中暑出现晕厥、昏迷、痉挛或高热、体温达40OC以上。
  四、现场处理
  (一)迅速脱离高温环境;
  (二)在阴凉通风处安静休息;
  (三)及时补充清凉含盐饮料;
  (四)严重者迅速物理降温,可用冰水或酒精擦拭,电风扇吹风;
  (五)拨打“120”或送医院救治。
  五、中暑的预防
  (一)教育职工对中暑的防范意识;
  (二)保持工作环境的通风、通气和尽可能遮阳;
  (三)配发必要的劳保用品,如草帽、遮阳伞等;
  (四)配备预防药品如藿香正气水、十滴水、清凉油等。
    中暑应急预案范文篇2
  夏季施工气候炎热,建筑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处作业,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随时都有发生中暑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1、预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从技术、保健、组织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1组织措施
  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在入暑以前,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
  1.1.1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加自防中暑和工伤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
  1.1.2应根据本地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暑。还可根据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组织,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增加施工过程中的轮换休息。
  1.1.3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加强工人集体宿舍管理;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1.2技术措施
  1.2.1进行技术革新,改革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建筑业劳动强度。
  1.2.2在工人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室内通风良好,室温不超过30℃;工地露天作业较为固定时,也可采用活动幕布或凉棚,减少阳光辐射。
  1.2.3在车间内操作时,应尽量利用自然通风天窗排气,侧窗进气,也可采用机械通风措施,向高温作业点输送凉风,或抽走热风,降低车间气温。
  1.3卫生保健措施
  1.3.1入暑前组织医务人员对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持久性高血压、贫血、肺气肿、肾脏病、心血管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一般不宜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工作。
  1.3.2对露天和高温作业者,应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料;供给含盐浓度0.1~0.3%的清凉饮料。暑期还可供约工人绿豆汤、茶水,但切忌暴饮,每次最好不超过300毫升。
  1.3.3加强个人防护。一般宜选用浅蓝或灰的工作服,颜越浅阻率越大。对辐射强度大的工种应供给白工作服,并根据作业需要配戴好各种防护用具。露天作业应戴白安全帽,防止阳光曝晒。
  2、发生中暑的表现及其应急预案
  2.1中暑症状的表现
  2.1.1先兆中暑。其症状为:在高温环境中劳动一段时间后,出现大量流汗、口渴、身感到无力、注意力不能集中,动作不能协调等症状,一般情况此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不会超过37.5°。
  2.1.2轻症中暑。其症状为:除有先兆中暑外,还可能出现头晕乏力、面潮红、胸闷气短、皮肤灼热而干燥,还有可能出现呼吸循环系统衰竭的早期症状,如面苍白、恶心、呕吐、血压下降、脉搏细弱而快、体温上升至38.5°以上。此时如不及时救护,就会发生热晕厥或热虚脱。
  2.1.3重症中暑。一般是因为未及时适当处理出现的轻症中暑(病人),导致病情继续严重恶化,随着出现昏迷、痉挛或手脚抽搐。稍作观察会发现,此时中暑病人皮肤往往干燥无汗,体温升至40°以上,若不赶紧抢救,很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2.2发生中暑事故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范文
  2.2.1发生中暑事故后,应立即将病人扶(抬)至通风良好且阴凉的地方,将病人的领扣松开,以利呼吸,同时给病人服下解署药十滴水,采取适当的降温措施;
  2.2.2对重症中暑者,除按上述条件施救外,还应对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并动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拦截出租车及时将病人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进行。
    中暑应急预案范文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以下简称高温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其他以高温气象条件为直接诱因,并直接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1.4事件分级
  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
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达不到ⅳ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
  1.4.1特别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ⅰ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发生;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2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ⅱ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或有4至9例死亡病例发生;
  b.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3较大高温中暑事件(ⅲ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或有1至3例死亡病例发生;
  b.地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4一般高温中暑事件(ⅳ级),指符合下列情形的: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