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复习题
一.概念题12-16
1.税制:税制是税收制度的简称,指国家以法律或法令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办法的总称。
2.税收: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分配活动,它体现了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3.流转税: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动服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组成的总体。
4.所得税:所得税是以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时期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组成的总体。
5.直接税:直接税一般是指税收负担不能由纳税人转嫁出去,而必须由自己负担的税种。
6.间接税:间接税是指税收负担可以由纳税人转嫁出去的税种。
7.从价税:从价税即从价计征的税种,是以征税对象的价值量为计量依据,按一定比率计算征收的税种。 
8.从量税:从量税即从量计征的税种,是指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积或体积为计量依据来计算征收的税种。 
9.价外税:价外税是指税金附加在课税对象价格之外的税种。 
10.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它是交纳税款的主体。
11.负税人:是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12.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代缴纳税人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13.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或课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必须征税的客观对象,表明国家征税的标的物。
14.比例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均规定相同征收比例的税率。
15.累进税率: 指同一征税对象,随数量(包括绝对量和相对量)的增大,征收比例随之升高的
税率。
16.速算扣除数:即为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减去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之间的差额。
17.起征点:是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
18.税目:是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收的项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收范围。
19.税收负担:是指因国家的课税行为而相应地减少了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的数量或份额,从而对其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或使其承受的经济负担。
20.税负转嫁:纳税人不实际负担国家课以他们的税收,而是通过购入或卖出商品价格的变动,将全部或部分的税收转移给他人负担的过程。
21.前转:指在经济交易中,纳税人通过提高其所售商品价格将所纳税款向前移给购买者的一种转嫁形式。
22.后转:指纳税人用压低商品价格的办法将其所纳税款转嫁给商品销售者的一种转嫁形式。
23.税收资本化:是在特定商品的交易中,买主将购入商品在以后年度所必须支付的税额,在购入商品的价格中预先一次性扣除,从而降低商品的成交价格,这种由买主在以后年度所必须支付的税额转由卖主承担,并在商品成交价格中扣除的税负转嫁方式称为税负资本化。
24.税收抵免: 指纳税人居住国对纳税人来自国外的收入,允许在本国应纳税额中相应扣减已向收入来源国缴纳的税款。
25.税收饶让:指居住国政府应收入来源国政府的要求,将其居民的所得因享受来源国给予的税收优惠而未实际缴纳的税款,视同已纳税款而在居住国应纳税款中给予抵免。
26.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27.特别纳税调整:是指税务机关出于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作的税务调整。
28.资本弱化:指跨国公司为了达到少纳税的目的,以贷款方式替代募股方式进行的投资或者融资。
2.简答题18-28分(非标准答案,仅供参考)
1.如何理解税收制度的含义?
狭义的税制主要是指国家各种税收税法、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管理体制、征收管理法以及征收办法等,体现税收的征纳关系。
广义的税制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还包括税务机构设置、税务行政复议、征管组织形式和税务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税制是税收制度的简称,指国家以法律或法令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办法的总称。
2.简述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进行强行征收。
2)无偿性 是指国家通过征税所取得的税收收入,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
3)固定性 是指在征税前,国家就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课税对象和征收数额之间的数量比例,不经国家批准,征纳双方不得随意改变。
3.简述税收的职能?
(一)筹集财政资金职能
(二)调节社会经济职能
宏观:(1)调节社会需求总量
      2)调节经济运行结构
微观:(1)调节生产和消费
      2)调节级差收入
      3)调节个人收入水平
(三)监督经济活动职能
4.简述比例税率、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三者的区别?
比例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均规定相同征收比例的税率。
累进税率指同一征税对象,随数量(包括绝对量和相对量)的增大,征收比例随之升高的税率。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指按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的税率形式。
5.简述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联系?
相同点: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
不同点: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采用免征额制度的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采用起征点减税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免征额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
6.简述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
1)国家职能范围
2)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3)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
4)税收征收管理能力
7.税收负担的实质是什么?
实质是国家与纳税人对国民财富的分配关系和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8.简述零税率与免税的关系
两者含义不一致。免税是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种纳税人,免除其本身负担的应纳税额,而外购的货物或劳务仍然是含税的。零税率也称为“税率为零”,不仅纳税人本环节课税对象不纳税,而且以前各环节转移过来的税款亦须退还,才能实现税率为零。
9、简述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分类?
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
      2)征收范围广
      (3)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4)实行定额和定率相结合
      (5)内外有别的费用扣除方法
      (6)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分类:(1)分类所得税型
      (2)综合所得税型
      (3)分类综合所得税型
10、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判定中国居民和非中国居民的标准各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中,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个人所得税中,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11.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原因?
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是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也是建设地方税收体制的前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必要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税收立法权,使地方税收来源与地方政府公共支出之间、地方政府收支与当地居民生活利益之间的关系更为直观和密切。
12.我国增值税有哪些特点?
1)实行价外税
2)统一实行凭注明税款的发票进行抵扣的购进扣税法
3)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所得税法(4)实行三档税率
5)大幅度减少了税收减免项目,减免税的权限高度集中于国务院
13.简述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征税范围不同,与价格的关系不同,纳税环节不同,计税方法不同
联系:消费税和增值税都对商品征税,征收消费税的商品,一定也征税增值税,而且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和征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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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简述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关系?   
纳税人与负税人有时是一致的,如在直接税条件下税负不能转嫁,有时则是分离的,如在间接税条件下纳税人与负税人就是分离的。
16.简述个人所得税中,判定中国居民和非中国居民的标准各是什么?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均为我国居民。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为非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