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张颖被诬国外裸捐”事件说起
 论文摘要:
2007年网络上出现了著名的“北大张颖被诬国外裸捐”网络谣言,迫使当事人张颖中断学业回国,走上维权道路,成为网络名誉侵权的典型案例。本文通过对网络谣言定义,特点,传播的社会心理角度出发,探求网络谣言引发的网络名誉的侵权危机,结合我们相关法律对保护名誉权的相关规定,力求为破除不良的网络谣言,维护人们的网络名誉上提供一些思考
关键词:谣言 网络谣言 名誉 名誉权
 
事件回放
    2007年4月初,名为《中国女留学生,北欧户外全裸行》的帖子出现在国内大型论坛。帖子的图片上,一名亚裔女子未着寸缕,在国外街头漫步。
  帖子称,女子叫张颖,是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02届学生,裸奔的目的是为慈善活动募捐。
  帖子面世之后,引发了网友热评,网友认为女子此举“有辱北大”甚至“有辱国格”。该帖也迅速成为热门文章,被千余网站转载。
  随着影响扩大,网友怒火升级。他们开始搜索张颖的更多信息。随着搜索进行,越来越多关于其身份和隐私的信息被网友挖掘而出。例如张颖毕业于天津,她当年的高考分数、她的毕业院校、她所学专业……这场风暴重心开始由网络向现实偏移。(7月24日人民网--《京华时报》))
    4月6日,因工作需要,张颖用实验室电脑上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诬“裸捐”
    三个月后,谣言还在继续,7月26日张颖被迫中断留学,回国维权。
    7月30日张颖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报案。涉嫌参与传播谣言的网站有近千家。
    8月1日海淀派出所“暂时受理”了张颖遭遇网络谣言立案申请一事,报请北京市海淀分局进行刑事立案。这时张颖的维权之路走出重要的第一步。
 
2007年网络谣言事件层出不穷。“北大状元张颖被诬北欧裸捐”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掀起谣言大潮的还有出名的“纸馅包子”,“香蕉致癌”,“北大女生被州长” ,“史上最毒后妈” ,等等。网络谣言,一经传播,会给受害者的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如果说“纸馅包子”、“香蕉致癌”等给受害者带来的更多是经济利益上的损失的话,针对个人的网络谣言往往极大地侵害了受害者的名誉权。
在“北大状元张颖被诬北欧裸捐”事件中,谣言由北美华人网一论坛中生发出去,继而被众多国内论坛包括某些大型论坛转载,4月份,新民网[1],媒介批评网等都刊发文章辟谣,指出图片中的裸行女子并非张颖,但是谣言并没有停止,反而愈演愈烈.“北大”“留学生”“北欧”“裸行”等高频点击词使谣言的流传变本加厉。甚至当张颖回国维权消息已被发布的情况下,还有博客,门户网站等仍在转载原谣言帖。
在这里,出现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当事实真相已经大浮与水面之时,谣言仍然流传不息,张颖面对着这样的现象,曾经颇为愤怒地说“这分明就是为了点击率,怎么能这样?”[2]。
网络谣言严重地损害了受害人的权益,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先探讨一下何为网络谣言以及其在网络上大肆流行的原因。
网络谣言及其传播的社会心理
"谣言是最古老的大众传播媒介。"[3]
《韦伯斯特英文大字典》指出,谣言是一种缺乏真实根据,或未经证实、公众一时难以辨别真伪的闲话、传闻或舆论。[4],而《现代汉语词典》上对谣言的定义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
网络谣言是谣言的一种,具有谣言的基本特点。"网络谣言"发布及主要传播过程通过网络进行。比起网络时代之前的谣言来,它的传播范围更为广泛,出现了跨国、跨洲、跨语言和种族的超大规模传播现象;它的传播速度更为迅速,可以一夜之间到达全球英特网用户;它的产生原因更为多样,出现了国与国之间利用网络谣言进行政治斗争的现象,出现了利用谣言影响股市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它的传播路径更为复杂,出现了网络谣言与口头传播和传统媒体传播交错互动的现象。
网络谣言的产生和发展比起一般谣言来,有一些特别之处。网络谣言由于网络传播迅捷、广泛的特点,因而传播时间十分的急速。例如在“北大状元张颖被诬北欧裸行”事件中,谣言从
北美一华人网发迹,继而在短短的几天之内被国内数以万计的网站,论坛转载,成为热门帖子。
谣言的形成和传播并非无章可循,实际上,它与社会心理密切相关,甚至可以说谣言是复杂社会心理现象的一面镜子。从这面镜子里可以看到造谣者、传谣者和受谣者的种种心理活动和心理倾向。谣言传播的过程,是他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同时,在谣言形成和传播的过程中,既有个体心理起作用,也有体心理作用,也是个体心理和体心理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过程。在人们造谣和传谣、受谣的过程中,支配人们行为的既有理性因素,也有非理性因素,谣言传播者的非理性因素是谣言得势的主要原因。当一个人被谣言包裹之时,往往会受社会心理的压迫而跟随非理性思维的指引,相信并传播谣言。在非理性思维的指引下,才会出现曾参的母亲相信"曾参杀人"谣言。
造谣心理
在网络上造谣者可分为有意造谣和无意讹传。无意讹传成的谣言是在传播中产生的。由于个体固有的一些心理特点,如认知能力的差异、记忆能力的变迁、心理活动?quot;合理化"倾向等所致。一个消息经过多次口头循环的流传,其本身受到一定的增删、改造、修饰,发展到
一定程度,是可能成为谣言的。但由于网络文本复制的方便性,这种情况更多地出现在口头传谣中。网络谣言的主要还是有意造出来的。
纵观造谣者的心理动机和心态,可分为以下几种:
娱乐心态
抱有这种心态的人从造谣和谣言传播中得到快感,如网易的"乱弹"BBS中有一栏目干脆名为"谣言中心",发表的都是一些荒诞不经的文章。版主"会飞的猪"公开宣称"我绝对不会批判在网上造谣的人们,因为我也是其中一员,并且有些乐此不疲。因为在网上造谣的人本身没有什么动机,所造的谣对自己来说也没什么利害关系,讲白了也就是图个乐;编造天衣无缝的谎言,并使他人深信不疑,广泛流传,能给这种人一种成就感和满足感。而传播谣言者需要以此与他人拉开,以"消息灵通人士"自居,将自己与大众拉开差距。 又如台湾警方日前逮捕了一名在网上散布谣言的研究生,该名学生涉嫌在网络上散布谣言,造成一家公司股价下跌、损失惨重。
去年底,台湾上市公司互盛电子的股价一度大幅下跌。经调查发现,始作俑者是一个身份不
明的网民,他在网上四处散播谣言,说互盛电子将要重组,而且财务有问题,劝大家赶快将股票脱手,否则就来不及了。这些传言致使股民纷纷抛售互盛电子的股票,导致该公司股价不断下滑。有关部门在追查后发现,台湾北部一所大学的沈姓研究生最为可疑,于是报请警方将沈拘捕。在受审时,该研究生称自己没有那家公司的股票,网上散布谣言,“好玩”,却没想到他吃上了官司。[5]
发泄心态
这种人往往因生活中所遭受的某种挫折而对特定对象或整个社会环境感到不满或不安,于是故意放出谣言来,发泄自己的不满或不安情绪
因商业竞争或政治斗争需要而进行造谣,将谣言作为一种策略。
网络谣言的危害比如大明星刘晓庆为了促进自己制作的电视连续剧发行的需要,就曾故意放出谣言,说参演该电视剧的两个姓刘的年轻女演员是自己的私生女。结果该消息在网络上广为流传,为电视剧作了一个免费而又高效的广告,电视剧的发行获得了成功。
至于用网络谣言作为政治斗争手段的例子,也比比皆是。如美国总统大选期间,就曾出现无
数攻击对手的网络谣言。在中美撞机事件中,各网络论坛的BBS上更是谣言与真相并存,令人难辨真伪。
传谣心理
传谣者并非像我们想象的一定相信谣言,他也可能根本不相信谣言,或者对谣言将信将疑。相信谣言的人,往往在谣言与自己利益相关时,表现出巨大的传谣热情,寻与自己"站在同一条壕沟里的战友",准备用公众的力量捍卫自己的利益。或者在谣言与己无关时,表现出一种幸灾乐祸的心理。 不相信谣言的人,在谣言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即使明知是谎言,也会参与谣言的传播,甚至会添油加醋,使谣言更为"合理化",以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
对谣言将信将疑的人当谣言与自己无关时,可能将谣言作为谈资,而于无意中对谣言进行传播。当谣言与己有关时,更是急于传播谣言,以寻求答案。虽然网络时代信息极为丰富,但在有些国家,很多信息源的控制权并没有放开,因此,信息并没有达到公开透明的程度。这样,信息盲区依然存在,在这些地方,往往会出现谣言滋生的土壤。
信谣心理
俗语云:想听的话,再聋也能听到。人们的眼睛和耳朵都会有选择地接收他们想要的信息,或者更倾向于接受他们相信和愿意相信的东西。这叫做人类选择性认识的特点。谣言的形成往往得从社会心理,特别是集体心理上根子。那些因某种心理原因要相信谣言的人会一字不漏地吞下谣言。认为手机双向收费不公平或不必要的人,比之认为这种制度公正、必要的人更多地相信手机单向收费的谣言。这些人双向收费制本来就不满,他们抓住一切能够使他们的敌视态度具体化的理由。同时谣言使他们能够大声地表达他们的怨恨:他们由此便能完全正当地攻击他们所批评的目标。
人是社会的动物。从众心理也往往会带给人们相信谣言的压力。当周围的人都相信某个谣言时,一个人很难不随波逐流,以证明自己与周围人的一致性。这种从众心理往往导致谣言的猖狂得势。
 
网络谣言损害当事人的网络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