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经翻译史上的“文”“质”之争
佛经翻译史上的“文”“质”之争
中国古代翻译史上的“文”“质”之争,历史悠久,影响深远。本文通过对“文”“质”之争产生原因的阐述,对其派别和特点作了初步的探讨。下面一起来看下!
佛经翻译史上的“文”“质”之争 篇1
一、引言
翻译是不同民族之间进行交流的重要媒介之一,我国历史上出现过多次的翻译高潮,涌现出许多优秀的翻译理论家,翻译事业不断发展壮大。而中国古代佛经翻译作为中国翻译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起自汉魏,盛于隋唐,续至宋元,有深远的影响,很值得挖掘与探索。初期的佛经翻译常用“文”与“质”作为衡量译文的标准,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成为“文”、“质”之争的内在辩题。在当时称为“质直”和“文饰”两种倾向,实际上就是今天所说的“直译”与“意译”。自东汉至唐宋这一时期佛经翻译理论主要是就直译(质)还是意译(文)的问题展开了论战。
二、“文”“质”之争形成的原因
佛经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的盛行为佛经翻译的实践奠定了基础,从而引发了理论上的“文”“质”之争。佛教在中国文化史上源远流长,早在公元65 年前就传入中国。统治阶级为巩固其统治地位,总是想方设法利用宗教来压制劳动人民。所以佛经一经传入,便首先在统治阶级中传播开来,并逐步取得了合法地位。而佛教徒们为宣传其宗教教义,必然要输入印度的佛经经典。这样,佛经翻译也开始逐步发展起来,理论上的交锋也随之兴起。因此,倘使没有大量的佛经翻译实践活动,也不会有最初理论上的“文”“质”之争了。
译学理论的发展、译者们自身观念逐渐宽泛及其所受影响、其掌握语言学知识的多少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翻译观,从而形成了翻译主张的不同。譬如释道安自身所处时代属于佛经翻译的草创阶段,主张直译带有其必然性;当时符秦译场的主持人赵政也是采用直译法;主张意译的鸠摩罗什本人精通佛学,又晓汉语,再得到众多名僧的协助,因此所译经论的质量,文美意达,言精旨近;主张直译意译相结合的一代宗师玄奘处于一个佛经翻译的高潮阶段,这一时期各方面的翻译见解比较成熟,又由于他本人学力的深厚和对于华梵语文的通彻,所以能够熟练而巧妙地对待原本,使译文能言文达旨。
三、“文”“质”之争的派别
(一)直译派(偏于质)主张翻译只要能传达经典的原意就可,至于文辞的修饰无关紧要。因此,翻译是只需“径达”,或者“案本而传”的实录。在中国古代佛经翻译史上,主张直译的翻译家们有:
安世清(安世高):东汉西域安息人安世高,是我国有史可证的佛经翻译第一人,也是翻译史上最早的质派译家。他通晓华语,故译文比较能传达出基本意义,梁皎慧《高僧传》评他的译本“义理明晰,文字允正,辩而不华,质而不野”,说他说理明白,措辞恰当,不铺张,不粗俗,恰到好处。总体而言,他是偏于直译的。
支谶(支娄迦谶):东汉时支谶所译经典属大乘佛教,译文比较顺畅,但为了力求保全原文的面目,往往“辞质多胡音”即多用音译。可见,他也是主张文章需直译的。
竺法护:西晋竺法护主张存真偏质,尽可能传达出原文的真意,因此偏重于质朴,后人评价其是一种存真的质,是“言准天竺,事不加饰”。
释道安:言及直译派,晋,前秦时释道安可谓是典型人物。道安不通梵文,主张“案本而传”。在他看来,译经的目的是让人通晓用异域之语所撰经文传达的意思。如果改变了原文的
面目,译文便失去了价值,因此译文必须质朴,充分传达原意,对原文不得增减,甚至在词序上也要求照搬原文。道安理论的核心是要忠实于原文,力求合乎原文原意,反对削胡适秦,饰文灭质,求巧而失旨。他提出的“五失本、三不易“理论对以后的翻译工作颇有影响,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他在“五失本”中的第二条中认为将“质”译成“文”则是失本,为了保证不“失本”,在对待“巧”(实质是文)与“质”的关系上,也应该以“质”为主,足见他是主张纯粹直译的。
彦琮:彦琮在《证论》的开首,完整复述了道安关于“五失本,三不易”的论点,并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提出了“宁贵朴而近理,不用巧而背源”的原则,也是坚持忠实第一和倾向于直译的。
(二)相比之下,意译派(偏于文)认为在不违背经义并且能传达经旨的情况下,对文章做一些增删,有所修饰,略显文采,使文章能更好地传达,都是可以的。其代表人物有:
佛经经典支谦:三国时期,支谦译经较多,他的文章译得“曲得圣义,辞旨文雅”(《高僧传》)。此句话道出支谦的译文是颇具文采的。道安谓“护公所出,纲领必正;虽不辨妙婉显,而宏达欣畅”。足见支谦倾向于“文”而不是“质”。
鸠摩罗什:中国四大佛经翻译家之一的罗什,精通梵语,充分认识到翻译的困难,认为“因译传意,岂其能尽”,继而提出变直译为意译的三原则,即增减变通的翻译技巧。在他看来,翻译中的言意关系并不是简单的一对一关系,言简并不一定导致意也简。相反,只要“趣不乖本”,翻译时做一些必要的增减能使文章更为畅达,其文意反而能更好地传达。罗什是反对直译的,倾向于意译的。他在意译原则的指导下,常删掉原文的繁复之处,而且不拘原文体制,经常变易原文。他译的《法华经》被人称赞有“天然西域之语趣”,表达了原作神情,译文妙趣盎然,为我国翻译文学奠定了基础。可以说,他所表现出的不同风气,在译史上树立了一个楷模。
(三)由于“文”、“质”两派长期以来各持己见,以己之长驳彼之短,发展到后来又出现了调合两派矛盾,融合两派之长的折衷论――文质融合派(文质相兼),主张在翻译过程当中,应当达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两者相结合、相兼顾。其代表人物有:
慧远:东晋高僧慧远对主张直译的道安与主张意译的罗什都比较了解,他通过研究梵汉两种语言的基本规律,指出“文过其意”是意译之失,“理胜其辞”属直译之过,继而提倡“详其大归,以裁厥中”的折中原则, 主张不宜各持一端而应两者兼顾。他指出应该“文不害意”,又“
务存其本”,两种翻译方法互相参考,最后以一种适中的办法完成翻译。于是他在做了认真的思考之后,认为佛经翻译时既不能“以文应质”,也不能“以质应文”,“质”“文”两种译法都要掌握一定的分寸。
僧佑:南朝齐、梁的僧佑与慧远等人的见解一样,持一种辩证厥中的看法。他认为译文“文过则伤艳,质甚则患野,野艳为弊,同失经体。”所以,必须兼顾文质。
玄奘:唐朝为我国佛教全盛时期, 这一阶段的佛经翻译事业达到了顶峰。唐代僧人玄奘,是中国佛经翻译史上的集大成者并后来居上的翻译家,开创了中国译经史的新风格、新局面。他是第一个把汉文著作向国外介绍的中国人,他提出“五不翻”的原则,对后世产生了积极影响,他主张“文”“质”结合,还选用了多种翻译技巧,其在翻译上已达到炉火纯青、得心应手的熟练程度。
四、“文”“质”之争的理论价值及其引发的思考
有翻译实践就必然有对翻译活动的思考、探索、研究与争鸣。这场“文”、“质”之争的重要理论价值在于揭示了翻译的矛盾:原文――译者――译文之间的基本矛盾。从实质上讲“文”与“质”
都是译文的一种原则,“文”多一些或“质”多一些都不能成为译文优劣的标准。文派反对质派的侧重点在于质派过分拘泥于原文的形式结构,忽视译文的文法而逐字译、死译、硬译等。其实,质译不是硬译,而是指用朴质的`语言明白直接地表现原文,措辞恰当,不铺张,也不粗俗,恰到好处的一种翻译;而质派反对文派的基点在于文派过分重视译语的文法,为适应译文的习惯任意削删、编译,措辞上过分追求“典雅”、“华丽”。其实,文译的“文”应指“辞彩”,对译文加以修饰,在“信”的原则下使译文更加通达。
那么,究竟怎么来看待“文”与“质”的关系呢?其一,“文”和“质”是相互联系而又相互区别的两种翻译方法。在一切翻译活动中, “文”与“质”尽管方法不同,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和所要发挥的作用是相同的。其二,“文”与“质”是在传译活动中兼用的两种翻译方法。这两种方法的出现和相互关系的形成不是偶然的,是语言的性质和几种语言对比的特点所决定的。翻译时,须灵活运用这两种方法。一味地追求其中哪一种都是不可行的。所谓的“文”与“质”并不是对立的翻译方法,两者都蕴含着翻译的真谛。只要真正具备了文学翻译家的资质,一切方法都能为我所用,以求译文的完美。
五、结语
“文”、“质”之争是贯串中国佛经翻译全过程的一个中心议题,是讲究文采修辞还是注重内容准确成为译者争论的焦点,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译者的翻译实践与理论。直至今日,仍是百家争鸣,各抒己见。而且随着翻译水平的不断提高、翻译研究的深层化和系统化,翻译标准系统也会不断有所创新,日益发展完善。为此,新时期的翻译工作者要更好地继承、发展前辈的经验总结,从中吸取“真理的”成分,为建立完善当代翻译理论体系做好坚实的依据,而佛经翻译史上的“文”、“质”之争,这一份宝贵的文化研究遗产,无论是对翻译理论、翻译史,还是翻译批评、翻译教学等,也必然发挥出其不可忽视的巨大借鉴价值。
佛经翻译史上的“文”“质”之争 篇2
在中西翻译简史第六节课上,我们学习了道安的 “五失本三不易”的翻译思想,其中就谈及了“二失本”的文质问题,即是“失本”向读者靠拢,采用华丽的语言还是“不失本”向原文靠近,保持佛经质朴的语言呢?本节课我们就跟着赵老师重点学习了佛经翻译史上的鸠摩罗什和道安文质之争,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度的探讨。
道安是质派的代表大师,他后期活动主要以从事译经。虽然他不懂梵文,但是对文质的优缺点有一定的认识。道安的经文除了对原文中的倒装句法有所改动外,严格按照原文顺序,不
增不减,可见,他的翻译依然是采取直译法。他提出的“五失本三不易”的主张也明显地表明了他是个质派译家。道安把删削原文的翻译看成是“参了水的葡萄酒”,不可称为好的翻译。
而鸠摩罗什的观点则和道安大不相同,他是文派的代表大师。他认为他认为在不违背原文大意的前提下不必拘泥于原文形式。他注重文辞,侧重意译,原文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删减。他说“改梵文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鸠摩罗什开创了翻译的新风———译文融洽汉文和梵文,文笔空灵,辞藻华丽。
仔细分析这场争论会发现,前人未曾对“文”与“质”下过明确的定义,译经大师们也并未分划出明确的分野,文派和质派都是相对而言的。从实质上讲“文”与“质”都是译文的一种原则,“文”多一些或“质”多一些都不能成为译文优劣的标准。“文”与“质”的争论是相对而言的,文派反对质派的侧重点在质派过分拘泥于原文的形式结构,忽视译文的文法而逐字译、死译、硬译等。其实,质译不是硬译,而是指用朴质的语言明白直接地表现原文,措辞恰当,不铺张,也不粗俗,恰到好处的一种翻译。而质派反对文派的基点在于文派过分重视译语的文法,为适应译文的习惯任意削删、编译,措辞上过分追求“典雅”、“华丽”。文译的“文”应指“辞彩”,对译文加以修饰,在“信”的原则下使译文更加通达。我们不应孤立的、片面的看待
这场争论,应该看到矛盾的统一性。最好是文、质相结合,根据原文的内容和文体来决定译文的文与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