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前言............................................................................. II 第1部分文书鉴定通用术语 (1)
第2部分文书鉴定通用程序 (8)
第3部分文件物证的勘验和提取要求 (17)
第4部分文书鉴定样本的收集和制作要求 (21)
(本文稿由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整理并提供,请及时管理,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是四川省司法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专业文书鉴定)
前言
《文书鉴定通用规范》是由系列规范构成,下面列出了这些规范的预计结构。
——第1部分:文书鉴定通用术语;
——第2部分:文书鉴定通用程序;
——第3部分:文件物证的勘验和提取要求;
——第4部分:文书鉴定样本的收集和制作要求。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旭、施少培、凌敬昆、钱煌贵、徐彻、卞新伟、孙维龙、奚建华、陈晓红。
(本文稿由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整理并提供,请及时管理,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是四川省司法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专业文书鉴定)
第1部分文书鉴定通用术语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文书鉴定中常用的术语及其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文书鉴定中各项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简化字总表(1986年新版)》(1986-12-22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95-12-2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
《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03-25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发布)GB/T 16159-1996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GB/T 13715-1992 信息处理用现代汉语分词规范
GB/T 12200.1-90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1 部分:基本术语
GB/T 12200.2-94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2 部分:汉语和汉字
GB 5007.1      信息技术汉语编码字符集(基本集)24点阵字型
GB 5007.2      信息技术汉语编码字符集(辅助集)24点阵字型
GB 5199        信息技术汉语编码字符集(基本集)16点阵字型
GB 9851.1-9    印刷技术术语
GB/T 17004      防伪技术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3.1 GB/T 12200.1-90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1 部分:基本术语和GB/T 12200.2-94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2 部分:汉语和汉字中确立的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1 语言:为了传递信息而使用的一组字符、约定和规则。
3.1.2 语音:人类发出的能表达一定意义的声音。
3.1.3 言语:语言的运用及其结果,是语言的具体体现。
3.1.4 书面语:语言的书面变体。
3.1.5 口语:语言的口头变体。
3.1.6 方言:一般指语言的地方变体。有时也指语言的社会变体或个体变体。
3.1.7 汉语:汉族的语言。中国境内主要的通用语言,也是国际通用语言之一。属汉藏语系。
3.1.8 现代汉语:现代汉民族语言。包括它的主要地域分支:北方话、吴语、湘语、赣语、粤语、客家语、闽语等。它的规范化语言是普通话。
3.1.9 中文:特指汉语。
3.1.10 文字:人类记录和传达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
3.1.11 文本:语言的符号串,文字信息处理的对象。
3.1.12 汉字:记录汉语的书写符号系统。汉字也被其他一些国家或民族用作为书写符号。
3.1.13 古代汉字:秦以前的汉字,包括甲骨文、金文、篆书、六国文字等。
3.1.14 现代通用汉字:现代通行的记录现代汉语的书写符号系统。
3.1.15 简化字:采用同音代替、改换声旁、草书楷化、偏旁简化等方法制定的一些笔画较少的汉字。特指1986年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共2235字。
3.1.16 繁体字:被简化代替的笔画较多的汉字。
3.1.17 异体字:汉字通常写法之外的一种音同、义同,只是字形笔画或结构不同的字。
3.1.18 字体:同一汉字由于各种原因(历史演变、书写、印刷等)而形成的各种不同体式。
3.1.19 正体:同一个汉字的各种不同形体中规范的标准形体。
3.1.20 异体:汉字正体之外的其它形体。
3.1.21 手写体:用于日常交际的人工书写的字体。一般使用各种笔作为书写工具。
3.1.22 楷书:汉隶在草书的影响下形成的一种字体。形体方正、笔画平直。
3.1.23 行书:同时具备有楷书和草书特点的一种中间字体。笔势简易而流畅。
3.1.24 草书:一种书写便捷的汉字字体,笔画简约,多用连笔。
3.1.25 隶书:由篆书简化演变而成的一种汉字字体。其笔画由圆转变成方折,具有波磔。
3.1.26 篆书:秦和六国通行的笔画圆转的古代汉字,也是一种字体。
3.1.27 印刷体:用于印刷的字体。现代汉字的印刷体以1988年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八十年代又产生了用于计算机显示和打印的国家标准印刷体。例:GB 5007.1和GB 5007.2,GB 5199。
3.1.28 宋体:现代最通行的汉字印刷体。由宋代刻版所用字体发展而来。
3.1.29 仿宋体:汉字主要印刷体之一。模仿宋体产生的字体。
3.1.30 楷体:汉字主要印刷体之一。由手写的正规楷书发展而来。
3.1.31 黑体:汉字主要印刷体之一。字体粗黑醒目。
3.1.32 字号:印刷体依据字体大小所编的号。计算机用字也以字号为标准,但激光照排系统以“级”为标准。有些系统可以无级放大或缩小。
3.1.33 字形:特指构成每个方块汉字的二维图形。构成汉字字形的要素是笔画、笔数及汉字部件的位置关系等。
3.1.34 汉字结构:部件构成汉字时的方式和规则。最基本的汉字结构是独体(结构)和合体(结构),合体结构又分为左右结构、上下结构、包围结构等类。
3.1.35 正写法:文字符号形体的规范和使用规则,包括正写法和正词法。汉字正写法可依据《简化字总表》、修订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等。汉语正词法可参照《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和《信息处理用现代汉语分词规范》。
3.2 GB 9851.1-9 印刷技术术语中确立的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2.1 印刷:使用印版或其他方式将原稿上的图文信息转移到承印物上的工艺技术。
3.2.2 印刷品:使用印刷技术生产的各种产品的总称。
3.2.3 印刷工艺:实现印刷的各种规范、程序和操作方法。
3.2.4 印刷机械:用于生产印刷品的机器、设备的总称,也称印刷工具或印刷设备。
3.2.5 印刷材料:印刷生产中使用的承印物与其他材料的总称。
3.2.6 印刷技术:通过制版、印刷、印后加工批量复制文字、图像的方法。
3.3 GB/T 17004防伪技术术语中确立的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3.1 防伪:防止以欺诈为目的,未经所有权人准许而进行仿制或复制的措施。
3.3.2 防伪技术:以防伪为目的而采取的,在一定范围内能准确鉴别真伪并不易被仿制和复制的技术。例如:各种具有仿伪性能的防伪油墨、防伪印油、防伪纸张、印章防伪、防复印技术、电子创作防伪技术、结构防伪技术等。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3.3.3 防伪技术类别:按仿伪技术难易和复杂程度划分的类别。从一般的防伪技术、适当加密的防伪技术、采用多种学科的综合防伪技术、极难仿造的防伪技术共分为四个级别。
3.3.4 防伪技术力度:识别真伪、防止假冒伪造功能的持久性与可靠程度。可按防伪技术的防制难度、防伪技术的类别、检测手段的先进程度、保持防伪性能的最低时间等指标来进行评价。各种评价的等级可分为A、B、C、D四个等级,A为最高级,D为最低级。
3.3.5 防伪油墨:具有防伪性能的油墨。它是经过专门研制的在油墨中加入一些特别的物质而具有防伪功能的一种特殊油墨,例如:光敏防伪油墨、热敏防伪油墨、压敏防伪油墨、磁性防伪油墨、光学可变防伪油墨、防涂改防伪油墨等。
3.3.6 防伪印油:具有防伪功能的印油。它是在印油或印泥中加入一种荧光物质,当用紫外线照射时,会呈现出鲜艳的彩荧光,一般无的印油呈有荧光,有印油则呈现出与外观可见颜有差别(或颜相近但强度增大)的荧光。
3.3.7 防伪纸张:具有防伪性能的纸张。例如:印钞纸、水印纸、化学水印纸、超薄纸及纸浆中掺入特殊纤维的有纤维纸和无荧光纤维纸或加入具有防伪作用的小圆片、微粒、全息图及带有文字的半透明窄带等专用纸张等。
3.3.8 印章防伪:在制章时采用的防伪加密技术。现有的印章防伪技术主要是采用先进工艺代替手工刻制印章;采用防伪印油和印泥,或章体和印油相结合的新型印章;在印章印面加防伪暗记,如在印面图文的点、线条或边框上制作虚线点、线、间断等;在印章印面上加触发密码,经物理或化学方法才能显现的密码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