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的历史与价值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思想,分词写法的三项基本原则也被首次提出,为以后盲文分词连写规则的进一步成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1.3发展阶段
    现行盲文虽然在书写形式上实现了分词连写,但是并没有上升为一套完整的规则。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由首次提出到形成一套完整的规则,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分词连写的发展阶段伴随着一系列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出台,促进盲文分词连写规则的逐步形成。在这一过程中,重要的时间节点如图1所示。
    1958年,周有光等提出了《词儿连写基本规则初稿》,为盲文分词连写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基础。1965年,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编写了《汉语拼音盲字方案及其分词连写规则》,但是并未正式发表(图中用括号表示未正式出版)。1981年,叶耀增等在参考上述规则的基础上,结合盲文出版的实践经验,制定了《盲文分词连写基本规则(讨论稿)》(未正式出版),1983年经再次修订后作为暂行规则推行。1988年,国家教委、国家语委颁布实行了《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为盲文分词连写的进一步规范提供了条件。1991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盲人协会等在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的实践基础上,结合正词法,重新编写了汉语盲文分词连写规则,于1993年审定通过《汉语盲文分词连写规则》,并于1995年被纳入《中国盲文》国家标准,之后被2008年的新国标所代替。2018年教育部、国家语委、中残联推出了《国家通用盲文方案》,《中国盲文》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都是国家级的标准和规范,分词连写的详细规则主要以附录的形式呈现。
    2汉语盲文分词连写规则
    汉语盲文分词连写规则的形成,一方面来源于“现行”和“双拼”两大盲文方案,另一方面主要来源于汉语盲文出版物以及少量的盲人书写材料。分词连写规则主要是一种“类推”规则,因而只能是纲要性的,不可能也不能够规定得十分详尽和具体。规则难免有例外,能够“一刀切”的规则必定是少数,但即使是例外,其背后也有它的道理和规律,分词连写就是要探究这些道理或规律。
    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的规则包括“基本原则”“一般规则”以及“各类词和词组的分词连写规则”3个部分。“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是总括性的规则,“各类词和词组的分词连写规则”是具体的
操作细则。这里主要就“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进行分析和探讨。
    2.1基本原则
    三大“基本原则”以黄乃先生主持设计的1953年的现行盲文为基础,其后出版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基本上是在现行盲文的基础上进行少量地修订,如表1所示。
    原则一,现行盲文提出要完整地反映语法结构,后面的3个标准将其提炼为“符合(汉语)语法”。符合汉语语法这一要求主要指盲文词的划分要符合汉语的词法和句法规则。词是造句中可以自由运用的最小单位,以词为枢纽可以把语法规则分为两类:词法和句法。词法主要指语素组合成词的规律、词形变化和词类;句法指词和词构成词组或句子的规则。在盲文的书写单位中除了由构词法组成的“词”,如“我、小说、旅游业”之外,还有一些由句法规则构成的“词”,如“新中国、院子里、老师们、看一看、不睡觉、洗不干净”等,由句法规则构成的“词”在汉语语法中不能称为词,只是一种句法的规则。盲文的书写单位由语素(小于“词法词”的单位)、“词法词”和“句法词”(大于“词法词”的单位)三部分共同构成。
    原则二,现行盲文提出了“逻辑性”的要求,后面的三个标准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习惯性”。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只要是活的语言就不可能只遵循语言内在的逻辑性,还要不可避免地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逻辑性”和“习惯性”分别从语言的理性和感性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诠释。
    原则三,主要体现了汉语盲文分词“多连少分”的主导。盲文是一种表音的触觉文字,盲文符号中不带有任何表意成分。在书写时,将字连写成词有利于快速确定词形,形成词义,降低盲人理解文本的难度,提高阅读的效率。因而盲文的分词连写要求词形既不能过长,又不宜太散。词形过长,盲人摸读时容易产生疲劳;词形太散,则不利于迅速形成概念,影响阅读速度。
    盲文分词连写的3条基本原则是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的统一体,几十年来盲文应用的实践表明,这3条基本原则符合汉语盲文的客观规律。
    2.2一般规则
    盲文分词连写的一般规则有6条,第一条是核心规则,即以詞为书写单位,词的各音节连写;第二、三条从音节数量上,对表示整体概念的双音节、三音节和四音节及以上结构的连写
做出了规定;第四条就单、双音节重叠形式的连写做出了规定;第五条对附加成分的连写问题做出了规定;第六条对意义上结合紧密的短词组的连写做出了规定。
    纵观以上6条规则,突显了“概念的整体性”原则,只要表示一个相对完整的概念和语义的成分就尽量连在一起,如“走来、人人、孩子们、大红花、看见了、研究生院、陆海空军、说不清楚、感觉到了、古生物学家”等。同时考虑到词形的长度以及降低语义理解的难度等方面,对表示整体概念的成语或惯用语没有连写而是进行了切分,如“心神/不定、用武/之/地、人/怕/出名/猪/怕/壮、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等。
    3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的意义与价值
    大陆地区的汉语盲文长期以来形成了分词连写的传统,这是大陆盲文区别于港台地区盲文的鲜明特。盲文分词连写不但有其深厚的历史渊源,而且对盲文本体研究及盲文信息化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3.1“北拉”与现行盲文
    北方话拉丁化新文字(简称“北拉”)是20世纪30年代出现的,是我国文字改革史上影响最
大的一种拼音文字方案。“北拉”最初在苏联远东地区的中国工人中推行,由于当时的中国工人大部分来自山东,因而“北拉”的语音基础为山东方言,后来又衍生出一些以其他地区方言语音为基础的拉丁化新文字。
    ①瞿秋白说的“五声”指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和入声5个声调。
    ②其中词儿的写法有7条:1.多音节词的各个音节要连写;2.词尾跟词儿连写;3.数字的写法;4.拟声词的写法;5.语助词的写法;6.成语和惯用语的写法;7.略语和缩写的写法。另外还有界音和特别写法(区别少量的同音同形词),这两条也属于拼写规则。
    20世纪50年代大陆地区诞生的现行盲文脱胎于注音字母和“北拉”,黄乃曾指出在设计现行盲文时,“无论从理论上或实践的经验上讲,都只有《北拉》的基础。”“北拉”对现行盲文的直接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盲文一般不标调、只在必要时标调的思想;二是分词连写的书写规则。
    “北拉”的奠基者瞿秋白认为,汉语里的“五声①”和外文里的“重音”(accent)类似,如果把这种细微的区别完全保存在拼法里,会使得拼法变得困难。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北拉”推
行的目的是为了扫盲,让民众较为容易地掌握和使用新的书面文字,所以方案要尽量简单。但这种语音上的过度简化,使得方案在设计上过于简单,一直被语言学家所诟病。现行盲文一开始就继承了“北拉”一般不标调、必要时候标调的规则,后来现行盲文的设计者黄乃先生认识到这种标调方式的不足,才有了1975年的双拼盲文。现行盲文诞生后的几十年间,由于不标调带来的问题日趋显著,学界把精力主要放在了盲文标调问题的研究上,直到《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的出台,盲文标调的问题才暂时告一段落。
    现行盲文对“北拉”的继承还体现在分词连写的书写方式上。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汉字能分化同音词、辨义能力强,这是它最主要的优势之一。汉语同音词比较多,如果使用表音文字,同音就同形,不但理解的速度慢,还容易产生歧义。对于拉丁化字母方案来讲,不能依靠汉字来别义,如果不标注声调,那么为了避免同音词的干扰,就要通过严格的分词连写来减少同音混淆所引发的歧义。现行盲文继承了“北拉”的不标调规则,那么在书写上也必然要采用分词连写的方式来迅速形成概念,降低词义理解的难度。
    1929年瞿秋白在拟定《中国拉丁化的字母》方案时就提出:“凡是意义上连成词的字,都应当连写起来。”这种以意义为基础进行连写的思想,也就是盲文分词连写规则中提到的“概
念的整体性”。在“北拉”方案中,关于词的拼写规则有9条②。下面以《新文字入门》为例,来说明分词连写规则是如何运用的,如图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