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创业担保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国家政策颁布并实施,为了有效解决就业方面的问题,“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应运而生,主要目的就是帮助创业体自谋职业,从而落实自主创业工作。这就要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具体落实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与标准要求相符,既要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也要不断优化创业和创业环境,为后续从业人员高效工作提供资金保障。本文从创业担保贷款存在的问题入手,展开阐述,针对如何正确处理创业担保贷款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探讨。
【关键词】创业担保贷款;问题与对策;自主创业;就业压力
【引言】就业和创业方面的内容非常关键,为了带动社会整体经济稳定发展,“自主创业”逐步成为一种主流形式。在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上,既能高效解决劳动者自身需求方面的问题,也能为社会整体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政府做好自身本职工作始终将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这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具体表现为通过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在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这项工作的基础上,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1创业担保贷款存在的问题
1.1没能全面认知创业贷款担保政策
诸多创业体中虽然都听说过小额贷款,但是存在没能全面认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问题,如对相关业务缺乏了解,导致实际出现资金短缺问题时没能及时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甚至还有一部分人没能结合政策要求做好细节处理工作,无形中就会减弱创业担保贷款在创业方面的支持力度。不仅如此,一些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没能将政策要求作为保障,忽视自主创业,难以为社会整体提供诸多就业岗位。
1.2创业贷款额度与需求缺乏协调性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各个行业创新发展,并在小额贷款额度方面提出严格要求,一旦创业担保贷款实际提供的信贷资金数量受限,就会出现创业贷款额度与实际需求不符的问题。在实际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中,放款金融机构要求创业人员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很多银行要求保证是公职人员等特定人,同时也要具备较好的征信[1]。在此种状况下,很多贷款申请的额度都受限;同时在后续办理各项业务期间存在申请难度大和金额小的问题,无形中就会降低借款人积极性,发生创业者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的问题。
1.3具体设置的创业贷款贴息门槛高
以大学生这一创业体为例进行分析,在一边工作一边创业期间就会产生资金需求,但是在实际贷款期间享受到小额贷款贴息数额较少。依据现行政策,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创业主体,不属于创业贷款重点扶持对象,享受的贴息金额减半。但是对于大学生而言很多企业都会为其缴纳社保。受到这项因素的影响,大学生在边工作边创业期间享受的创业担保贷款受到影响。
1.4创业担保贷款没有做到全额贴息
一些城市政府部门颁布和实施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中,明确指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的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对于剩余部分,才是由各级财政给予贴息。以农商银行的创业贷款贴息状况为例进行研究,如果贷款30万元以内,年利率为5.7%,个人需要承担2.2%,财政贴息3.5%。超过30万元的,减半贴息,个人负担更高。同时,创业担保贷款产生的利息,创业者自己要先行自己支付,使创业者产生一定的经济压力,也会降低贷款积极性。
2解决创业担保贷款问题的重要对策
2.1强化人们的贷款意识,高效落实政策宣传工作
各个城市的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是人社部门、银行机构需要明确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强化人们创业贷款意识,同时也要保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比如:将电视、网络平台、电台等媒体作为核心依据,保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宣传形式,提高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要求宣传效果,不仅要大范围普及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方面的法规知识,也要强化经办银行的认知,使自主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具备较强的贷款意识之后,营造良好的自主创业贷款氛围;工作人员充分利用闲余时间,到乡村或是乡镇地区组织开展与小额贷款贴息知识相关的讲座,或是邀请专家进行演讲。这样既能让更多社会体认知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也能强化人们的小额贷款意识,为后续落实自主创业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2适当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合理提高贷款额度
实际上,每一个地区在创业贷款人方面都会设定限制,极易产生一些人不愿申请小额贷款的问题[3]。在实际处理这项问题过程中适当较少创业担保贷款的限定条件,如只要是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具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劳动者,就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不仅如此,
不同类型的创业者可以根据实际实际情况和需要的创业资金申请额度,打破小额贷款额度束缚,这样一些对社会整体经济稳定发展具有较大共享的小型企业,才能能申请更高的贷款额度。此外,对于大学生这一创业体而言,可以在保证信誉度、创业信念强、提出的创业计划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给予更高的支持和鼓励,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促进就业作用。
2.3完善工作制度,全方位实施贴息政策
为了帮助人们缓解就业压力,政府出台并实施贴息政策,如银行和人社部门适当加大创业担保资金投入力度,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在合理缩短贴息资金审批时间同时,保证贷款资金能够及时到账[3]。与此同时,国家也要将一整年的发展目标和工作目标作为依据进行分析,应该积极探索由银行垫付创业贷款利息的运行模式,政府应该发挥公权力信用效能,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为创业者提供更加贴心细致的担保贷款服务,以进一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银行而言,在实际评估创业贷款政策对象期间,需要在保证符合条件的基础上贴息,最终目的是让更多人能够享受到贴息政策的优惠。
2.4着重开展创新工作,构建完善的反担保机制
在现行制度的影响下,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过程中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并且还要为自己到反担保人。在此期间,银行还会积极组织人员做好现场调查工作,这样极易产生审批时间跨度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时间长等问题,进而就会出现无法满足创业人员创业需求的问题。基于此,为了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有效性,着重开展创业贷款担保创新工作,最大程度上降低反担保门槛,如适当扩大反担保人范围、制定并实施创业人员担任联保制度、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申请贷款期间可以免除反担保等。
结束语:
总之,将现阶段社会整体的创业状况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很多地区非常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这项工作,但是在实际开展该项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保证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就要大力宣传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扩大贷款政策受众范围、强化政策优惠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做好创新工作,在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效果同时,鼓励更多体积极创业,为后加快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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