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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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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进入盛夏季节正常稳定的生产运行,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
3.职责
3.1 安全部负责清凉饮料职工个人部分的发放工作
3.2 综合部负责落实现场清凉饮料、防暑降温药品的发放工作。
3.3各单位负责对生产作业现场、重点防火防爆部位、职工休息室、操作室、天车驾驶室等场所配备或更新风机、空调等防暑降温设备。
4.管理要求防暑降温
4.1防暑降温工作是夏季高温特定时期一项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属各部门要以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认真抓好预防中暑事故发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4.2 每年6月1日后,应将运行正常的防暑降温设备投放确定的生产作业点,以备随时启用。
4.3生产作业场所,应加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认真做好对生产设施、设备的降温工作,防止因温度过高造成对电气设备的烧损。
4.4 对重点部位、仓库、油库、化学危险品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部位应保障通风良好,加强监控,定时测温和化验,做好降温喷淋工作,防止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
4.5 承载运输作业的车辆宜夜间进行,否则车厢应设置防太阳光辐射的遮棚。
4.6室外作业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注意劳逸结合。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要搭设凉棚、戴草帽,以减少阳光的直接照射。作业点要配备充足的防暑降温饮料。
4.7 清饮制作间要保证清洁卫生,制作人员必须经医院健康体检合格。
4.8 凡气象部门预报气温达37℃以上,综合部应委托公司及时定点配送清饮至生产现场并保证供应充足。随气温升高变化,除制作冰水外应据情制作供应现场。
4.9职工清饮费用的使用,除按一定比例发放清饮物品或清饮领用券给职工外,应发放一定防暑药品给职工个人备用。同时应在各中心调度室配备必要的急救防暑药品。
4.10 高温清饮费的发放标准,由安全部根据实际审核确定。高温作业人员享受期为6月至1月,常温作业人员享受期为7月至9月。
5.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