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暖队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性中暑事件,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确保全队夏季安全生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稳定、和谐的安全生产和生活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排查确认职工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是否适应高温作业,如身体情况不适,停止作业。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为上岗职工提供防暑降温去火茶、草帽、清凉油、风油精等防暑降温用品,对各岗位缺少、损坏、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能正常使用的风扇、空调、排风扇等防暑降温设施进行更换、维修、安装。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 高温天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有效防范劳动者高
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根据水电暖队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组织演练,配备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利用班前会及班后会对职工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职工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各班组长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组织到位、工作安排到位、切实保障高温环境下上岗职工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