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执行版)
授权委托书(执行版)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职务:律师
工作单位:
地址: 电话:
委托人因与 一案,委托上列受托人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以下四项:
1、代为申请执行;
2、代为承认、变更、放弃执行请求,进行执行和解;
授权书格式
3、代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及领取相关执行款项。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同上。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至本案 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执行授权委托书(个人)2016-05-13 22:30 | #2楼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受委托人: : 工作单位: 职 务:
受委托人: : 工作单位: 职 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执行阶段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委托事项如下: 包括代为申请执行、参加执行的全部活动、进行和解等。
委托方:(签字)
2015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执行阶段)2016-05-13 11:11 | #3楼
委托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
现委托上列代理人作为我单位与 纠纷一案
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强制执行,参加调解、执行和解,代为签署、接收法律文书,接收标的物等事宜。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强制执行,参加调解、执行和解,代为签署、接收法律文书,接收标的物等事宜。
委托方(签章):
年 月 日
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2016-05-13 14:24 | #4楼
委托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其他信息。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委托人与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委托人强制执行阶段的代理人。上列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1、代为申请强制执行;
2、代为承认、放弃、增加、变更执行请求;
3、代为进行执行和解、调解;
4、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5、代为接收、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执行阶段授权委托书2016-05-13 11:15 | #5楼
众所周知,执行程序和诉讼程序是两种相互独立的司法程序。在司法实践中也是审判和执行
相互分离,审判员负责公平公正的审理好案件,而执行庭的执行员要严格按照文书内容并参照当事人提供的执行线索依法果断的动用各种执行措施,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但是,在我的基层实践中,尤其是在立案阶段,当事人对执行程序和诉讼程序有时会提交相同的授权委托书,大多当事人或受托人提交的授权事项是诉讼程序的授权范围,对执行程序的'特别授权知之甚少。每当为询问时,对方总是振振有词,以“以前就是这么立案的,一直提交诉讼授权书”来抗辩。对此,我开始对基层法院立案工作中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事项有了些思考。
在诉讼程序中,授权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有特别的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依照此规定,在诉讼程序中,立案人员对不怎么懂法律的当事人建议其按照此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但在申请执行程序中,民诉法没有对执行授权有特别的规定,有些立案人员也只好默认当事人可以提交诉讼程序的授权委托书。
但是,执行阶段并不涉及诉讼请求,反诉或上诉等问题,在申请执行的立案阶段提交此授权书肯定是不合适的。其实,早在2015年就出台了对申请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应提交材料的规定,其中提到了当事人若对执行程序中的申请执行、进行执行和解,放弃、变更执行内容,签收法律文书,领取执行案款等事项有授权,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以此来区别执行程序授权事项有别于诉讼程序。
在我的执行立案实践中,我的做法是把这些特别授权的格式写下来,当当事人或者受托人不知道怎么写授权事项的时候把格式拿出来指导当事人写授权委托书,并告知其如果有其它的授权委托还可以往下续写。此做法实施后,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执行人员都对委托事项一目了然,大
大减少了在执行程序中因授权事项不明确而发生争议的可能。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因 事由,需经 办理,特委托河南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
代理权限如下:
申请执行、进行执行和解,放弃、变更执行内容,签收法律文书,领取执行案款等。
上述代理权限,如委托人或律师要求变更,应另行协议。
委托人: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执行 特别代理)2016-05-13 18:52 | #6楼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委托人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纠纷一案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委托上述受委托人为委托人的执行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具体如下:
申请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调查取证;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申请扣押、冻结、查封被执行人财产;
申请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财产;
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被执行人财务帐册进行审计;
申请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出境强制措施;
参加执行听证,发表听证代理意见;申请参与分配;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
执行和解;代为领取、收转执行款项;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委托人:
二O一一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执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