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法实施条例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结合我国现行的电力发展实践,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和民间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电力发电企业,包括国家、民营及外资企业等。
外资企业法    第二章 准入
    第三条 国家电力市场开放和持续改革,实行电力市场准入制度,可以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外资投资和合资、合作,开展合法的电力发展活动。
    第四条 申请投资和运营电力企业的单位,必须拥有正当的经营资质和能力,并在审查和批
准过程中取得合格证书;此外,应当能够满足国家对电力企业的安全运行、环保及保障电力供应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章 禁止事项
    第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以下活动:
    (一)从事非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破坏或者滥用市场价格机制;
    (三)垄断或者限制竞争;
    (四)违反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环保及保障电力供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破坏或者滥用电力市场的正常秩序。
    以上就是《电力法实施条例》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