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试题附答案
《企业法》试题附答案(一)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60分)
  1、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公司法》针 对1993年《公司法》的局限性尤其是 、 ; 、 ; 、 ;、;、的一系列弊端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这对 增强我国《公司法》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公司乃至 , 、 、新秩序意义重大。
  2、新《公司法》第27条大幅放宽了股东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 出资,也可以用 、 、 等可以用 并可以 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3、为把股份公司制度重塑为公众投资者都能享用的公共产品,新《公司法》第 条果断地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降至 元人民币,并允许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 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门槛大幅降低,发起人只要缴足 元注册资本,公司即可成立。
  4、1993年《公司法》第23条和第78条规定了最低注册资本。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分别为 元、 元与 元不等;股份公司为 元人民币。
外资企业法
  5、新《公司法》第26条不再根据公司不同产业分别规定最低注册资本,而是统一将有限公 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 元;同时允许较大数额注册资本分期缴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在 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改为“ ”。但需指出的 是,股东首次缴纳的出资至少为 元,并非一些媒体报道的“首付 元即可开公司”。
  6、第183条首次确认了出现公司僵局时股东享有解散公司诉权:“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 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 解散公司。”
  7、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基于公司的人合性约定,股东之间不按出资比例分取股利,出资90%的股东可分取 %股利,出资10%的股东可分取 %股利;也可约定有限责任公司股 东 的表决方式。此外,为减轻公司的财务负担,增强公司的竞争力,顺应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新《公司法》废除了 制度。
  8、根据新《公司法》第27条之规定,在诸多的出资形式中,只要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其他的出资形式可以高达公司注册资本的 %。这就废除了旧《公司法》有关知识产权出资不超过 %的旧规定,放宽了知识产权出资额。
  9、新《公司法》通过严密而有效的制度设计,有望使进退维谷的小股东得以通过 、 、 、 和 等方式与控制股东一道分享股东投资的成果。当然,新《公司法》规定的救济途径由 ,依次相随。法院应通过 之行使,告知受害 寻求个案中的最佳救济方式。
  10、针对公司现实生活中多数董事要求罢免董事长、而董事长拒不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也不指定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情况,新《公司法》第41条和第48条规定副董事长可以迳行 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长 或者 的,由半数以上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二、问答题(每题20分共40分)
  1、1993年《公司法》第23条和第78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该制度的缺陷是什么?
  2、新《公司法》在顺应民意规定一人公司制度的同时,为更好保护交易安全,降低交易风
险,设计了那些防弊措施?
  公司法考试答案
  一、填空:
  1、;10;27;第十八;重安全;轻效率;重防弊;轻兴利;重管制;轻自治;重国有;轻民营;重倡导;轻操作;民族经济的竞争力;鼓励投资兴业;发展经济;构建和谐公司法律。
  2、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货币估价;依法转让。
  3、81;500万;20;两;五;100万。
  4、10万;30万;50万;1000万。
  5、3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万;6000。
  6、股东利益受到;百分之十;人民法院。
  7、60;40;一人一票;法定公益金。
  8、30;70;20。
  9、行使知情权;分红权;转股权;退股权;解散公司诉权;缓到急;释明权;股东。
  10、董事会;不能履行职务;不履行职务;董事。
  二、问答题
  1、答:(1)最低注册资本数额过高,导致公司设立门槛较高,不利于民间资本进入市场;(2)注册资本一次缴足也易造成资金闲置和浪费;(3)从目前公司登记管理情况看,根据公司经营的不同产业分别规定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额实际意义不大。
  2、答:(1)比股东多元公司更高的注册资本门槛(10万元人民币),且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章程所载出资额。(2)“计划生育”政策。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且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名称披露要求。一人公司应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4)特别股东决策要求。一人股东行使股东会决策范围内的决策权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5)法定强制审计。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法人格滥用推定制度。根据新《公司法》第64条之规定,倘若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法》试题附答案(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唯一正确答案,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下列公司形式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B )。
  A、总公司 B、分公司
  C、母公司 D、子公司
  2、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不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出资的是( A )。
  A、劳务 B、土地使用权
  C、知识产权 D、实物
  3、下列企业形态中,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是( C )。
  A、 股份有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 普通合伙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
  4、 对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①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②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③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④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那么,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正确的处理顺序为(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