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招生计划
第一条按照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招生专业计划调整办法等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类)、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
第二条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
第三条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第二章报考条件文史类专业
第四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河南科技大学。
第五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的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新生入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第七条艺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艺术、体育省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线。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校录取新生除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与xxx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各专业、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各专业实行学年制学费管理,其余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
学校各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文史类各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各专业5000元/生·年、医学类各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各专业8000元/生·年,其中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学校公布为准。
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
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分别为400元/生·年、600元/生·年、8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
第九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四章其他
第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科技大学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学院的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上课。
第十二条经河南省教育厅同意,河南科技大学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
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河南省xxxx)。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部门及
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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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电话:xxxxxxxxxxxxx
学校网址: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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