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认识“诫勉谈话”这个词吗?
⼤家认识“诫勉谈话”这个词吗?
昨天读报,得知江西毒胶囊事件多名官员被处理,有⼏个官员被降级处分、⾏政记过处分、⾏政记⼤过处分,最轻的⼀个进⾏诫勉谈话,竟然没有⼀个引咎辞职或逮捕法办,还是“刑不上⼤夫”也。
那么,⼤家知道什么叫诫勉谈话吗?开始时,我⽼眼昏花,把“诫勉谈话”看成了“诚勉谈话”。我就怀疑了,⼀个官员犯了错误,上级领导还“诚勉”他,难道说,还要“⿎励”、“勉励”他?于是带着这个疑问上⽹查了⼀下,哈!哈!不要说我们⽼百姓不懂得“诫勉谈话”,连新闻⼯作者写稿时都将“诫勉谈话”写成“诚勉谈话”。好在有个名叫周东飞的作者在前九年就写了⽂章,说这个事,题⽬为《“诚勉谈话”何以⼀路过关?》,现我把部分内容转载如下:
“诫勉”有训诫勉励之意,诫勉谈话是指对具有⼀定组织领导能⼒和业务⼯作⽔平的领导⼲部,当其在思想作风、⼯作作风或⼯作态度等⽅⾯存在⼀定问题,⼜不够纪律处分时,实⾏在批评教育基础上提出警告,要求其限期改正的⼀种教育⼿段和⽅式。⽽“诚勉”有诚实勤勉之意,⽤来形容⼈的品质。对领导⼲部进⾏的只能是“诫勉谈话”⽽不可能有“诚勉谈话”⼀说。
看来,将“诫勉谈话”误为“诚勉谈话”不过是个笔误罢了,似⽆深究的价值。不过,笔者随后以“诚勉”为关键
词在⽹上⼀搜索,得到10页近百项搜索结果,联系前后语境真正能使⽤“诚勉”⼀词的少⽽⼜少,绝⼤部分如诚勉谈话、诚勉制度、诚勉规定等等,居然就是“诫勉”之误。由此可见,⼈们对
于“诫勉”⼀词⽣疏到了何等地步。想想也是,专职的媒体从业⼈员,从记者写稿、编辑编稿到评论员撰写评论,再到⽹站转载,居然会没有⼀个环节发现“诚勉”之误,⼀般⽼百姓就更有理由对此茫然⽆知了。
“诫勉”⼀词似乎是纪检监察机关独有的“⼯作⽤词”,除他们之外也许只有少数“轻微问题”领导⼲部能够接触,传媒和百姓不知道似乎也没有⼤不了的。要是持这种观点,那就⼤错特错了。举个例⼦,⼀个普通百姓举报某官员违纪腐败,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调查认定问题轻微,对相关官员进⾏了诫勉谈话,要求其⽴即改正错误。这样处理本来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普通百姓并不知晓诫勉为何物,他免不了会认为⾃⼰的举报不了了之,从⽽对党和政府⼼⽣怨⽓。可见,“诫勉”与媒体、百姓并⾮毫不相⼲。从⽴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度讲,凡是与官员升降去留、政绩败绩相关的政策、措施,都与⽼百姓息息相关,绝不能“留⼀⼿”。毒胶囊
“诚勉谈话”⼀路过关,⼀⽅⾯显⽰了媒体从业⼈员的相关素质有待进⼀步提⾼,另⼀⽅⾯也指出了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政策宣传⽅⾯还存在“盲区”。在对官员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同时,相关的政策法规也应当及时普及到全社会。这样的话,“诚勉谈话”的事情也许就不会重演,反腐倡廉⼯作的成效会更加明显。
哦!原来如此,“诫勉谈话”是纪检监察机关独有的“⼯作⽤词”,是警告、教育犯错误的官员的⼀个措施,有具体⼈去操作,去执⾏。
我孤陋寡闻,现在茅塞顿开,⽽你读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