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的简介介绍
《诗经》是产生于中国奴隶社会末期的一部诗集。它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以下是 为你精心整理的诗经的简介介绍,希望你喜欢。
诗经的简介搜集了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的古代诗歌305首,6首只存篇名而无诗文的“笙诗”,反映了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约五百年间的社会面貌。《诗经》作者佚名,传为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
相传周代设有采诗之官,每年春天,摇着木铎深入民间收集民间歌谣,把能够反映人民欢乐疾苦的作品,整理后交给太师(负责音乐之官)谱曲,演唱给周天子听,作为施政的参考。这些没有记录姓名的民间作者的作品,占据诗经的多数部分。
周代贵族文人的作品构成了诗经的另一部分。《尚书》记载,《豳风;鸱鸮》为周公旦所作。2008年入藏清华大学的一批战国竹简(简称清华简)中的《耆夜》篇中,叙述武王等在战胜黎国后庆功饮酒,其间周公旦即席所作的诗《蟋蟀》,内容与现存《诗经;唐风》中的《蟋蟀》一篇有密切关系。
《诗经》现存305篇,分《风》、《雅》、《颂》三部分。
《风》出自各地的民歌,是《诗经》中的精华部分,有对爱情、劳动等美好事物的吟唱,也有怀故土、思征人及反压迫、反欺凌的怨叹与愤怒。常用复沓的手法来反复咏叹,一首诗中的各章往往只有几个字不同,表现了民歌的特。
《雅》分《大雅》、《小雅》,多为贵族祭祀之诗歌,祈丰年、颂祖德。《大雅》的作者是贵族文人,但对现实政治有所不满,除了宴会乐歌、祭祀乐歌和史诗而外,也写出了一些反映人民愿望的讽刺诗。《小雅》中也有部分民歌。
《颂》则为宗庙祭祀之诗歌。《雅》、《颂》中的诗歌,对于考察早期历史、宗教与社会有很大价值。
孔子曾概括《诗经》宗旨为“无邪”,并教育弟子读《诗经》以作为立言、立行的标准。先秦诸子中,引用《诗经》者颇多,如孟子、荀子、墨子、庄子、韩非子等人在说理论证时,多引述《诗经》中的句子以增强说服力。后来,《诗经》被儒家奉为经典,成为《六经》及《五经》之一。
以上三部分,《颂》有40篇,《雅》有105(《小雅》中有6篇有目无诗,不计算在内),《风》的数量最多,共160篇,合起来是305篇。古人取其整数,常说“诗三百”。
据说春秋时流传下来的诗,有三千首之多,后来只剩下三百一十一首(其中有六首笙诗: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孔子编纂诗经之后,最早明确记录的传承人,是“孔门十哲”之一,七十二贤之一的子夏,他对诗的领悟力最强,所以由他传诗。到汉初,说诗的有鲁人申培公,齐人辕固生和燕人韩婴,合称三家诗。齐诗亡于魏,鲁诗亡于西晋,韩诗到唐时还在流传,而如今只剩外传10卷。当今世上流传的诗经,则是毛公shijing(大毛公:毛亨,小毛公:毛苌)所传的毛诗。
重要的注本有《毛诗正义》、宋朱熹的《诗集传》、清马瑞辰的《毛诗传笺通释》、清陈奂的《诗毛氏传疏》、今人程俊英的《诗经释注》、今人余冠英的《诗经选译》等。
诗经作品鉴赏现实主义
《诗经》关注现实、抒发现实生活触发的真情实感,这种创作态度,使其具有强烈深厚的艺术魅力,是中国现实主义文学的第一座里程碑。《诗经;国风》是中国现实主义诗歌的源头,
在《 七月》中,可以看到奴隶们血泪斑斑的生活,在《 伐檀》可以感悟被剥削者阶级意识的觉醒,愤懑的奴隶向不劳而获的统治阶级大胆地提出了正义质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守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獾兮?”有的诗中还描写劳动者对统治阶级直接展开斗争,以便取得生存的权利。在这方面,《 硕鼠》具有震颤人心的力量。
诗经六义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是各诸侯国的乐调;“雅”是宗周地区的正乐;“颂”是宗庙祭祀之乐。至于“ 大雅”和“ 小雅”当从音乐分,“广大而静,疏 达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诗经》的艺术技法被总结成“赋,比,兴”,与“风,雅,颂”合称“六义”。
“诗六义”是《诗大序》(《毛诗序》)最先提出,这个提法又是以《周礼》“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的旧说为根据,对《诗经》中作品的分类和表现手法所做的高度概括。
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解释:“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
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
一般认为风、雅、颂是诗的分类和内容题材;赋、比、兴是诗的 表现手法。其中风、雅、颂是按不同的音乐分的,赋、比、兴的按表现手法分的。
赋、比、兴的运用,既是《诗经》艺术特征的重要标志,也开启了中国古代诗歌创作的基本手法。关于赋、比、兴的意义,历来说法众多。简言之,赋就是铺陈直叙,即诗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关的事物平铺直叙地表达出来。比就是比方,以彼物比此物,诗人有本事或情感,借一个事物来作比喻。兴则是触物兴词,客观事物触发了诗人的情感,引起诗人歌唱,所以大多在诗歌的发端。赋、比、兴三种手法,在诗歌创作中,往往交相使用,共同创造了诗歌的艺术形象,抒发了诗人的情感。
一、比,就是 譬喻。
朱熹《诗集传》说:“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这是在今天仍常常使用的一个主要修辞手法,包括比喻与象征。比喻可以使描述形象化。如《卫风;硕人》写庄姜的美貌用了一连串的
比喻:“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因为有前后的一系列比喻,所以末尾的点睛之句才能使其形象跃然纸上。
比喻还可以突出事物的特征。因为比喻都是取整体上差异较大,而某一方面有共同性的事物来相比,喻体与本体相同之处往往就相当突出。因此,在比喻中,便常常有夸张的性质。如《硕鼠》,就其外形、生物的类别及其发展程度的高低而言,本体与喻体的差别是相当之大的;但是,在不劳而获这一点来说,却完全一致,所以这个比喻实际上是一种夸张的表现。
又由于喻体在人们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已获得了一定的情感意蕴,在某种程度上已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故根据与不同喻体的联系,可以表现不同的感情,如《硕鼠》、《相鼠》等。《诗经》中用比的地方很多,运用亦很灵活、广泛。如《卫风;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前者用以比喻形体,后者用以比喻感情之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