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2009年福建省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大赛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12.05
【字 号】闽语[2009]25号
【施行日期】2009.12.0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2009年福建省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大赛评选结果的通知
(闽语〔2009〕2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提高广大人民众语言文字应用水平,2009年6月,省教育厅、省语委、省委文明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09年福建省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闽教语〔2009〕5号),在我省开展“中华诵·2009福建省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乡土情2009福建省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本次活动得到了我省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积极响应。经专家评审,共评出“中华诵·2009福建省经典诵读大赛”公务员组一等奖空缺、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教师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9名,大学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3名,高校港澳台侨学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留学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综合组一等奖空缺、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厦门大学等25个单位获“中华诵·2009福建省经典诵读大赛”优秀组织奖。评出“中华赞·乡土情2009福建省诗词歌赋创作大赛” 古体诗组一等奖7名
、二等奖10名、三等奖13名、优秀奖15名,现代诗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7名、优秀奖19名,散文组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29名、优秀奖48名,儿童诗组一等奖10名、二等奖19名、三等奖17名、优秀奖27名;福州市语委办等7个单位获“中华赞·乡土情2009福建省诗词歌赋创作大赛” 优秀组织奖。现将获奖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教育教学中,不断开展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热爱祖国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取得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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