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众的意见,维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众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
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六、机关支部(总支)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1.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
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2.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支部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深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要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组织委员的职责
3.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受理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不设宣传委员的支委会,有关宣传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纪律检查委员负责或设纪检宣传委员。
4.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和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众的文化体育
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
5)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支委会,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宣传委员负责或设纪检宣传委员。
支部(总支)委员人数较多的,除可增设副书记外,还可设学习委员、统战委员等,具体职责由各支部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给予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