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4
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
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
4.2.5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
面所需的控制:
a)文件发布前得到评审和批准,以确
保文件是充分的;
b)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
再次批准;
c)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
得到识别
d)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
有关版本;管理者代表
e)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f)确保组织所确定的策划和运行质
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得到识
别,并控制其分发
g)防止文件退化或遗失;
h)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并对
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组织应确保文件的更改得到原审批部
门或指定的其他审批部门的评审和批准,
查品管部:
检查文件清单,从中抽查5份文
件,核对文件的发放记录;检查
文件修订的评审和批准记录;抽
查5份现场使用的文件,核对其
现行版本和标识;检查外来文件
清单;抽查5份外来文件的最新
版本(是否现行有效文件);抽
查5份外来文件的发放记录和标
识;抽查已经过期外来文件的保
□符合
□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