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包机合同书
旅游包机合同
甲方:【甲方全称】
地址:【甲方地址】
:【甲方电话】
乙方:【乙方全称】
地址:【乙方地址】
:【乙方电话】
鉴于:
1. 甲方拥有合法的包机运营资格,并有能力提供相关的飞机、设备和人员保障;
2. 乙方有意向包租甲方的飞机进行旅游包机运营;
3.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欲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约:
第一条 包机运营信息
1.1 甲方将其拥有的飞机【飞机型号】提供给乙方进行旅游包机运营,乙方将全权负责包机的推广、销售及服务等。
1.2 包机运营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期间甲方将保证飞机按照约定时间提供给乙方,并提供相应的机组及服务人员。
1.3 包机运营的航线、起降机场、航班班次等具体安排由乙方负责,应符合国家相关机构的安全要求和审批程序。
第二条 包机费用及结算方式
2.1 乙方将向甲方支付包机费用,费用总额为人民币【金额】元(¥XXX)。双方同意以现
金/电汇的方式进行结算。
2.2 包机费用的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次包机使用之前提前【天数】天支付包机费用的【百分比】。
2.3 乙方支付包机费用时,应与甲方协商确定支付时间和方式,并及时提供支付凭证。
第三条 责任与承诺
3.1 甲方的责任与承诺:
(1)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航线提供飞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包机运营安全;
(2)确保飞机设备按照国家相关机构的要求及时进行检修和维护;
(3)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操作和服务;
(4)在包机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航空运输相关规定。
3.2 乙方的责任与承诺:
(1)负责包机的推广、销售及服务等;
(2)安排乘客登机、离机的相关事宜,并保证乘客的安全与舒适;
(3)提前告知甲方包机运营所需的具体日期和航班班次。
第四条 风险与保险
4.1 包机期间,飞机损失、磨损、故障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4.2 乙方应根据包机运营情况购买相应的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确保旅客的安全,并按时缴纳保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如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应在发生变动后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2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事件时,一方免除责任,但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损失。
5.3 如果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飞机,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包机运营,甲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同等具备法律约束力。
6.2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解除
7.1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天数】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解除。
7.2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已完成或已支付的工作和费用结清相关事宜。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附加于本合同。
8.2 本合同一式【份数】份,甲方、乙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全称】
                                  签字盖章
旅游合同                            【乙方全称】
                                  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