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房小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评选发放实施方案
为促进教育公平,切实减轻学生的家庭负担,认真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管理及使用,根据《会泽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申报及发放程序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思想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的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准绳。力争把生活补助金使用作为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巩固的重要手段,切实提高寄宿制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提高寄宿制经费的使用效率,保障经费使用的合法化,切实做好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和责任到位,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海龙    校长
副组长:宁胜      总务主任
组 员:闻金慧    一年级班主任
沈舒芬    二年级班主任
余选亮    三年级班主任
刘明辉    四年级班主任
唐金达    五年级班主任
高琼芬    六年级班主任
三、评选条件
我校健全贫困寄宿生的评选制度,明确享受补助的条件,严格按照贫困和寄宿两个条件控制补助的范围,对下列情形的学生优先考虑:
(一)孤儿学生;   
(二)残疾人家庭子女;
(三)父母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父母一方死亡、离异、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四)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和农村优抚家庭及因受灾不能生活的家庭子女。
(五)生活困难的重伤残军人和重残家庭的子女、家庭困难的烈属子女;
(六)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疾病、父母残疾、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和家庭无固定收入的学生;
(七)城镇低保家庭、城镇下岗失业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八)残疾学生;
(九)农村家庭特别困难、生活俭朴,而且面临辍学的学生,尤其是农村独生子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
费补助的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寄宿制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审批——拨款——资金发放——报审的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做到“阳光操作”。 严禁工作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谎报、瞒报。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严禁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
五、具体措施
1、执行办法:我校严格执行《会泽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申报及发放程序的通知》关精神和规定。
2、名额分配:学校将通过召开班主任会,按各班寄宿生数分配名额。
3、申报:班主任召开班委会,按学校评选条件和分配的寄宿生名额,由班委会确定补助名单,学校进行初审,再公示补助学生名单,公示期满7天无异议后上报中心校。
4资金发放:中心校对上报的补助名册进行审核、审批、拨款,学校收到资金后,由学校财务人员逐班逐个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绝对禁止任何人代领,只能由受助对象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签字后领取。
5、报审:受助对象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签字领取生活费补助资金后,学校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由受助对象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存档备查并上报中心校存档。
仓房小学
二0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