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聘求职过程中,很多不法企业充分利⽤求职者急于⼯作的迫切⼼情⽽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设置了各式各样的就业陷阱,给社会和就业⼈员带来了具⼤的危害和⼈⽣权益的伤害,药品学会保护好⾃⼰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店铺整理⽽成的是求职过程中保护⾃⼰的合法权益的⽅法,希望⼤家有所收获!
  求职过程中保护⾃⼰的合法权益的⽅法
  1、应聘职位与实际不符,⼯作岗位和⼯作内容与实际表述的不相符。
  具体现象:有单位在刊登招聘⼴告时在具体职位及岗位职责描述时含混不清,对⽤⼈要求的标准不明确,没有严格的界限。还有的则直接把其它公司的招聘内容照搬过来,换成⾃⼰公司的名称,应聘者在录取后才发现实际⼯作内容与招聘岗位并不⼀致。
  解决办法:
  (1)在这种情况下,沟通是主要的,⼀定要了解清楚对⽅的想法和意图,是否是因为公司⼀时的不得以或其它苦衷,然后决定去留。
  (2)对⾃⼰的职业⽬标明确的情况下,告诉⾃⼰这个岗位是否适合⾃⼰,⾃⼰是为什么⽽要获取这份⼯作,是为⽣存、还是职业需要发展。但是,向阳⽣涯职业咨询专家的指出,如果⼀个企业连岗位都不能具体的描述,其发展前景,可想⽽知。
  (3)向企业阐明⾃⼰的观点和想法,如果确是公司刻意隐瞒欺骗,那就通过交涉来解决,尽量减少⾃⼰的损失,保护⾃⼰的合法权益。
  2、⾯试时收取费⽤
  具体现象:⽤⼈单位变相收取各种费⽤,如报名费、培训费等等,其实是⼀些企业变相敛财的⼿段和⽅法。
  解决办法:法律规定:⽤⼈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包括报名费或保证⾦。招聘⾯试是⼀种双向选择的机会,⽆论是求职者还是招聘单位,并没有为对⽅提供任何具体的服务,所以根本不应涉及费⽤,如有单位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风险⾦、报名费等,很可能是想骗取求职者⼝袋⾥的⾦钱,此时,⼀定要拒绝交纳。可以想像,这样的公司连考虑也不⽤考虑的,还是多花点时间来寻更合适的吧。
  3、薪酬模糊,浮动幅度⼤或不按时发放
  具体现象:企业在新员⼯录⽤后,对于待遇,不给予明确的答复,含糊不清、在签定⽤⼯合同的时候,也不说明具体待遇。
  解决⽅法:
  (1)在企业录⽤前,就必须要和对⽅明确⾃⼰的⼯作岗位及具体待遇,具体为:试⽤期⼯资、相关补贴,正式录⽤后的待遇、保险与福利(具体保险与福利,如失业、医疗保险、公积⾦等)、相关补贴。了解清楚后,问明以何种⽅式说明,同时,是否在合同中加以备注,这点很重要,因为,可以最低的降低风险。
  (2)正式⼊职后,⼀定要把薪酬待遇谈清楚,并在相关合同中注明,同时,可以向同单位的⼈员了解,否则⼊职以后你就被动了。
  (3)⼀旦发现企业不履⾏其⼯资、保险与福利可以向有关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及时解决,以免更⼤的损失。
  4、试⽤期⽆甚过失被解雇
  具体现象:⼀些⾏业企业如酒店、中介公司等为了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员⼯资、福利、保险)利⽤试⽤期的低⼯资,正式录⽤后的⾼⼯资来引诱求职者,在试⽤期快结束的时候,以⽆端的理由解雇⽤⼯者。《劳动法》明确规定:“试⽤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没有劳动合同的试⽤期就根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试⽤期。
  解决⽅法:
  (1)求职者在应聘前⼀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全⾯的了解进⼊这个⾏业的特点,特别是完全依靠劳动⼒成本、技术⽐较低的企业,在进⼊这样的企业前,最好能和改企业的员⼯进⾏了解,多⽅⾯的打听。
  (2)签定⽤⼯合同,明确了解企业⽤⼈制度和岗位制度,特别是相关的劳动法规。
  (3)在⼯作的时候与员⼯多交流,建⽴很好的员⼯基础,以便在被⽆故解雇的时候,有员⼯在劳动执法不妙调查的时候,能给予⽀持取证。
  (4)椐理⼒争,⽆理的总是胆怯的,必要的时候和及时想有关部门举报,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的权益。
  对个⼈权益造成侵害的⾏为
  (1)⽤⼈单位变相收取各种费⽤,如报名费、培训费等等,其实是⼀些企业变相敛财的⼿段和⽅法。
  (2)有些单位在刊登招聘⼴告时在具体职位及岗位职责描述时含混不清,对⽤⼈要求的标准不明确,没有严格的界限。
  (3)企业在新员⼯录⽤后,对于待遇,不给予明确的.答复,含糊不清、在签定⽤⼯合同的时候,也不说明具体待遇。
  (4)试⽤期过长。
  当你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应该以怎样的⽅式维护⾃⼰的权益的呢?
  @1求职者在应聘前⼀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全⾯的了解进⼊这个⾏业的特点,特别是完全依靠劳动⼒成本、技术⽐较低的企业,在进⼊这样的企业前,最好能和该企业的员⼯进⾏了解,多⽅⾯的打听;
  @2 签订⽤⼯合同,明确了解企业⽤⼈制度和岗位制度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规定试⽤期不能超过6个⽉,如果试⽤期过长,则是侵犯权益的⾏为。应当注意的是:劳动合同⾄少应具备以下7种条款:合同期限、⼯作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法 试用期
  @3在企业录⽤前,就必须向企业阐明⾃⼰的观点和想法,要和对⽅明确⾃⼰的⼯作岗位及具体待遇,薪资等应明确说明;
  @4对于收取任何费⽤和保证⾦的完全不予理会。法律规定:⽤⼈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包括报名费或保证⾦。
  求职时遇到这些情况就不要考虑
  (1)不明载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络⼈,仅留电话或邮政信箱者。
  (2)招聘的职位没有资格、条件的限制,或条件过于宽松。
  (3)应聘的职称众多,但是都很含糊。如储备⼲部、兼职助理等。
  (4)不可思议的⾼薪或⾼福利。譬如待遇优厚、⼯作轻松、纯内勤、免经验、可借贷等,当您真的去应聘时,发现很容易就被录取。
  (5)当您电话咨询该公司的业务性质、服务项⽬及⼯作内容时,该公司不予以明确答复或语焉不详或交代模糊者。电话中⽀吾以对,似⼀⼈公司,有时⽆⼈接听者。
  (6)很频繁地刊登⼴告,常常连登⼀周,甚⾄⼀个⽉者。
【求职过程中如何保护⾃⼰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