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经双方协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权属、坐落、间数、面积、质量与用途
该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质量完好为商业用房。房屋所有权属于出租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________年,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租方负责店面的清场和将店面交给承租方。
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未如期支付租金的。
4、承租人将店面用于易燃易爆、高声响的娱乐活动。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的,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为每年________万元,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_日内一次性交纳二年租金_______
_万元,(剩余的肆年租金在前二年租金的基础上每二年支付并每二年递增10%),交纳二年租金后,承租方方可营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维修、装饰、装修
承租房屋维修和装饰、装修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装饰、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合同期满后,其装饰、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故意破坏装修。
承租人因未按时维修房屋或因装修房屋而造成人员伤害或财物受毁的,其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金额为年租金的10%。
2、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其他第三人,如有违反,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还应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年租的10%。
第六条、承租方须交纳二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给出租方作为租赁押金,合同到期后,在出租方察看房屋完好的情况下,租赁押金全部退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中途毁约或违反规定,租赁押金归出租方所有。
第七条、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反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出租方、承租方、鉴证单位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__市__路__室】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屋描述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市__路__室(以下简称租赁房屋)。租赁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__X。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系指本条第二条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专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双方确认,前述面积即为本合同项下计租面积,不再调整。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系指本合同建筑面积及公共地方、附属设施(包括外墙)。
二、租金
第三条租赁房屋租金采用固定方式计收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按每___个月交纳租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首月,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内,租赁房屋的物业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所称的物业费、水电费是指物业公司、供水单位、供电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的管理、使用费用。上述费用的收费方式及缴纳标准按租赁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公司、供水单位、供电单位公布的价格为准。
第六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可以银行转帐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房屋出租协议书 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银行账号:
物业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供水单位、供电单位支付。
三、租赁权
第七条该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八条租赁房屋自本合同签订当日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保证租赁房屋交付时装修完善,水电均可正常使用,并保证租赁房屋能够正常居住、使用。
第九条甲方应结清租赁房屋交付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等)。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提出的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租赁期限内,甲方应负责对租赁房屋所在的建筑物内的共用地方及其共用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并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运作状态。若甲方拒不履行维修保养责任的,乙方
有权另行委托他人代为维修或保养,但一切相关的费用以及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租赁期满时,乙方选择续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三条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出售租赁房屋,应保证不影响对租赁合同所有条款的效力,同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四、附随义务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内,甲方提供一个停车位供乙方使用。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在本合同使用场所内悬挂招牌、广告及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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