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 
第3卷第01期一线视点
一、绪论
西方学者认为,社交媒体的兴起使得传媒进入“后真相时代”,由于网民的媒介素养却参差不齐,致使网络谣言的蔓延,舆情反转与事实反转的情况频繁出现。社会心理学家麦克利兰曾提出三大动机理论,其中的亲和动机和权力动机理论可用来分析网络谣言传播主体的社会动机。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网络谣言的概念及特点网络谣言是通过如社交媒体、邮箱等介质传播的一些没有事实依据并带有目的性、指向性和攻击性的话语。谣言在传播过程中处于未被证实的状态,网民无法辨别其真伪。一般情况下,突发事件、公共事件、特殊事件和政治事件易爆发网络谣言。
在新时期,网络谣言不仅具有传统谣言的特点还具备一些新特点。首先,网络谣言的内容广泛。一些具有较强新闻性的事件中易滋生网络谣言,这些事件由于涉及公共利益所以受到网民的普遍关注。其次,网络谣言传播迅速。网络传播具有即时性、交互性强的特点,促使谣言在短期内迅速蔓延。再次,网络谣言具有较强迷惑性。它依托网络平台,将文字、视频相融合进行传播,增强了谣言的迷惑性。最后,网络谣言
的破坏性较强,“蝴蝶效应”更加明显。一个网络谣言可能会对社会秩序和风气造成巨大破坏,进而造成公众财产损失与社会资源浪费。
(二)社会动机的概念及产生过程关于社会动机的概念,不同学者给出了不同答案。周晓虹认为,社会动机是驱动人的社会行为的基本力量。时蓉华认为,社会动机是推动个体活动以达到一定目的的内部动力。根据《心理学词典》,社会动机是个体为满足自身社会性需要而从事某种活动的心理倾向,其与社会性需求直接相关,但与生理性需求无关。本文倾向《心理学词典》中的定义。
个体因为感到自身缺乏某种东西而处于不平衡状态,这时,主体的自动平衡倾向促使主体产生需求。个体为满足自身的社会需求而采取一系列有目的的行为。当这种需求获得满足时,个体的焦虑被平息,产生新的需求。同一动机往往可以产生不同行为,同一行为也可能是由多种动机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网络谣言传播主体的社会动机(一)内部动机
内部动机指个体自发的对某活动的认知,往往体现为活动本身能够激发个体的兴趣。内部动机有三个内驱力,这三个驱力都有可能引起行为。首先是好奇的内驱力。好奇心是指对新奇信息的探索,在快节奏的生活状态下,网民生活压力较大。受好奇心驱使的网络谣言传播者为了追求刺激,
产生猎奇心理。其次是好胜的内驱力。好胜心理是个体为了凸显自己与同辈相比更优的动力,其不是受
外界刺激产生的动力,是个体自发产生的。调查显示,大部分网民在网络环境下选择默不发声,只有少部分网友乐于积极发表意见。这些积极发声的网友相对具备较强的好胜心。最后是互惠的内驱力。人天生对不确定的事物的关注度较强,人们凭借不断获取和传播信息消除不确定性。网络谣言的传播者可能出于帮助他人消除不确定性的目的而散布消息,因此,传播主体可能并非恶意传播谣言、造成危害。
(二)亲和动机在社会心理学中,内在需求、外在唤起、情绪状态和过往经验是影响亲和动机的因素。动机的核心是需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贫富差距较大。在社会分配不平衡的情况下,网络谣言传播者对周遭环境产生不信任,认为自己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内心充满恐惧。同时,如果突发事件与传播者切身利益相关或传播者认为自己与突发事件当事人同病相怜,传播者便会受到刺激。内在恐惧与外在刺激交织驱使传播者产生亲和动机,他们有意识的编造谣言进行传播,最终目的是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下寻求在现实生活中无法获得的情感支持。
(三)权力动机
网络谣言的危害权力动机是麦克利兰提出的另一个动机理论,即对权力的欲望,它是个体控制并影响他人但不受他人控制的需要,权力动机的重要程度取决于它所处的社会环境。有研究称,个体对社会事务表现出浓厚兴趣背后都存在较强的权力动机。权力动机分为个人化权力动机与社会化权力动机,个人化权力动机从个体自身利益出发,社会化权力动机从他人或社会利益出发。权力动机中包含强制因素,某些谣言传播主体为了垄断金钱、人力、信息等资源而传播谣言。
(四)社会赞誉动机
社会赞誉动机是个体希望获得他人或团体的称赞的动机。个体的许多行为是为了获得他人的赞赏,通过他人的赞誉获得自我满足。意见领袖是两级传播中的重要角,他们往往是团队里在某领域或某件事中有出才干的人。据调查,只有极少数网民在网络上积极发声,加上近几年网络暴力事件频发,多数网民担心遭受体攻击,甘愿当“吃瓜众”。因此,在体人数增加,意见领袖人数没有增加甚至减少的情况下,“沉默的螺旋”现象非但没有消失反而日趋严重。就网络谣言传播主体的社会动机来说,传播主体也许是网络中相对活跃的个体,如微博大V等。他们希望作为意见领袖在体中获得他人的赞许而传播谣言。
摘 要:互联网在为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催生了一系列问题,网络谣言伴随网络的发展而出现,与传统谣言相比更具危害性。谣言传播主体与受传者是传播过程中的两个重要因素,本文通过研究网络谣言传播主体的社会动机,为谣言治理建言献策。关键词:网络谣言;传播主体;社会动机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079 (2020) 01-0167-02
网络谣言传播主体的社会动机与应对策略
杜一鸣
(河北传媒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1430)
作者简介:杜一鸣,女,汉族,河北保定人,硕士。研究方向:舆情分析与危机公关。
第3卷第01期一线视点
(上接第166页)情感上的共鸣,必定会‘抱团取暖’”。通过人际传播的方式,网民在基于热点事件推动的偶然圈子中,发布信息,表达态度,并寻和自己观点相近的人互相关注,形成一个社。相较于等待主流媒体发布真相,网民们更愿意依赖一个个极具私人化彩的“小圈子”来获取归属感。在这样一个紧密连接的圈子里,人们可以参与到一个共同话题的讨论之中,成员间共享的信息、观点和其他特征的相似程度很高,并且这种交流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反馈,这种高度的共享性和相近性使得“圈子”成为一个较私密的组织,不仅保证了这一体的组织严密性,更让彼此的感情更加牢靠。
圈内的网民用相似的价值观和判断标准来看待事物,每天接触的讯息也都是经过自我“立场的过滤”,与他们相左的观点逐渐消弭于无形。这种社的内聚进一步强化了情绪的宣泄和记忆的偏差。无论真相怎样,他们只愿意相信他们认为的,而对其他观点置若罔闻,一步步走进桑斯坦所提出的“信息茧房”。他们也不再是单纯的靶子,相反,他们的声音聚在一起像箭一样射向其他阶层的受众,产生的噪音让人难以分辨真相与谣言。
除此之外,由于线上的圈子是基于线下熟人网络的转移,圈子内部的表达并非是理性平等的对话。线下的“意见领袖”很有可能继续在线上发挥作用,带有个人主观彩的传播,会影响内更多人对事情的原
本认知。所以说,人际传播所带来的信息的圈子化传播造成了立场先行的后真相时代来临。
四、结语
在网络世界中,信息的传播以多种方式同时进行。而人际传播的融入,尤其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社交平台的发展,使得受众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之前单一的话语体系被解构,多元话语体系得到建构。“社是后真相时代的硬件,情感是后真相时代的软件。”无论是社还是情感,还是其他各类信息以何种方式进入我们的视线,都是以人际传播为主要的传播方式一点点展开的,且必然遵循其内在表现和本质特征。因此,人际传播的属性对“后真相时代”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是也是解决“后真相”造成的不良后果的重要途径。面对“后真相时代”,除了呼唤传统媒体应该回归传统的新闻专业主义,在保证新闻真实的基础上提高发布速度之外,应该尝试从人际传播这个角度入手,认清其目前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把握其特点和规律,让真相压过情感,不再滞后。
参考文献:
[1]王怡红.论“人际传播”的定名与定义问题[J].新闻与传播研究,
2015(7):112-125.
[2]赵高辉.圈子、想象与语境消解:微博人际传播探析[J].新闻记
者,2013(5):66-71.
[3]李彪.后真相时代网络舆论场的话语空间与治理范式新转向[J].
新闻记者,2018(05).
四、基于传播主体社会动机的网络谣言应对策略
(一)完善谣言预警
近年来,谣言内容基本涉及食品安全、灾难事故、社会民生三方面,传播渠道以微博、为主。谣言传播早已初显规律,因此,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大数据总结谣言发生规律。如事件发生多久后会出现谣言;哪些事件会诱发谣言;谣言传播主体偏好在哪些问题上制造谣言等。其次,寻网民的信息痛点。谣言传播主体往往能抓住网民的痛点,知道他们在意哪些信息、缺乏哪些信息,再利用这些痛点制造谣言。因此,有关部门应坚持受众本位,早一步了解网民需求,避免谣言产生。
(二)把控时间节点
一个事件存在许多时间节点,官方应准确把控时间节点提高传播时效性,避免谣言传播主体有机可乘。把控时间节点包括两部分,一是迅速回应,二是速度放缓。首先,事件发生后,官方应在第一时间告知
网民当前损失情况、事件调查进展等信息,避免不法分子恶意渲染造成社会恐慌。其次,若谣言已经传出,官方可以采取“让子弹飞”的方式,先不予以回应,用事实证明一切。
(三)保证信息公开
“塔西佗陷阱”指政府一旦失信,不管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说假话、做坏事。近年来民众不信任政府的情况日益严重,很大程度上源于舆情事件发生后,官方因担心无法承受舆论压力而采取“堵”的方式阻止网民获取真相。在民众不信任政府与政府担心无法承受舆论压力的恶性循环下,信息有用度大大降低,滋生网络谣言。因此,政府部门应转变思想观念,保证信息公开。其中既包括事件发生后的信息公开,又包括日常政务公开,帮助网民了解最新情况以消除不确定性。
(四)加强议程设置
我国网民媒介素养较低,看问题缺乏理性,容易轻信一些没有事实依据的谣言。网络谣言传播主体正是抓住了这点,恶意引导网民。议程设置理论强调大众传播虽然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件事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设置议程决定人们关注什么及关注的先后顺序。因此,政府应利用政务微博引导网民,或与主流媒体展开合作通过议程设置提高网民媒介素养。这种引导既包括对谣言传播主体的引导,又包括对受传者的引导;既包括事件发生后的引导,又包括日常对网民情绪走向的观察与疏导。
(五)完善规章制度
我国于2013年在法律中明确了网络谣言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尽管当前已有相关法律进行约束,但网络谣言仍然蔓延。网络谣言的犯罪成本低、获利高是当前存在的一个问题,部分传播主体在利益驱使下造谣、传谣,即使最后受到法律制裁但从中获得的利润远远大于其损失。因此,国家应加大造谣传谣的处罚力度,将网络谣言造成的危害划分等级,根据不同等级进行处罚,令谣言传播主体心生畏惧。
五、结语
本文运用心理学上社会动机的相关理论进行论述,总结得出网络谣言传播主体普遍存在的社会动机。其中,传播主体受个人经历、性格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具备其他特殊动机,对策分析基于传播主体的社会动机提出建议。研究网络谣言传播主体的社会动机有利于掌握其心理、发现其行为规律,避免谣言滋生,进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宗益祥,马雅妮.网络谣言传播的心理动因与防治策略探析——
以近年来的几起典型网络谣言为例[J].中国记者,2017(8):52-53.
[2]王立欣.近期网络谣言的新变化与应对之策——以辽沈地区重点
网络谣言事件为例[J].中国记者,2018(4):110-112.
[3]袁会.公共事件网络谣言传播中的主体互动机制研究[D].上海:上
海交通大学,2015(48):5.
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