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上诉状递交到哪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旦经过复议,无论复议机关维持决定或者做出改变决定或者不作为,都可以选择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一般地域管辖适用于没有法定特殊因素的一般行政案件。如果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应当优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规定。例如,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动产案件,在管辖上应适用有关不动产的特殊管辖规定。
行政诉讼上诉状递交到哪
  二、行政诉讼上诉状怎么写
  (1)首部。包括
  ①标题:“行政上诉状”;
  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写上诉人、被上诉人并分别在其后面用括号注明是原审原告或原审被
行政上诉状告,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地 址和等,如果是行政机关作为被上诉人的,则应写明行政机关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③案由:写清案件名称、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等,例:上诉人因某案(写明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书所列的案由),不服某人民法院某年某月某日(某)字第某号判决(或者裁定),现提出上诉。
  (2)正文。应写明:
  ①上诉请求。写明要求上诉审法院解决的事由,如撤销原判;重新判决等,可分点列出或分层叙述。
  ②上诉理由。写明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正确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这是上诉状的重点,主要的针对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引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有理有据的论述。首先要对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认真分析,出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驳;其次,要抓住主要的关键性问题,切忌在枝节问题上纠缠。
  上诉理由务必要足以影响裁判、影响处理结果的,这样的上述才会获得成功,也才具有实际意义。
  (3)尾部。写明:
  ①致送法院的名称;
  ②上诉人签名盖章并注明上诉日期:
  ③附项:上诉状副本份数等。
  三、行政诉讼上诉流程怎么走
  (一)上诉人必须适格。凡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有权提起上诉。
  (二)上诉人所不服的一审判决、裁定,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上诉的判决、裁定。能够提出上诉的判决和裁定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对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所作出的裁定。
  (三)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上诉必须递交符合法律要求的上诉状。当事人提出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