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前言序
 《红楼梦》是了不起的。它在中国古典文学里面,带来了一个全新的空前未有的东西,就是把女人当人,对女性尊重。
封建社会把人不当人,尤其是把女人不当人。中国古典文学尽管写出
了不知多少美丽女性的形象,但是,其中最高的也只不过是敢于为自己的爱情和幸福而斗争的可爱的形象,例如崔莺莺和杜丽娘;其次是被侮辱被损
害的可同情的形象,例如刘兰芝和杜十娘;再次是可怜悯的形象,例如“宫怨”诗、“思妇”诗的主角;最低的则是供玩弄供侮辱供蹂躏的对象,就
是那些宫体诗艳体诗的主角……
这还不一定是最低的。还有 “三言二拍”里面那些女性,总是抢劫、
欺骗、拐卖的对象;《金瓶梅》里的女性,是以受侮辱受蹂躏为乐为荣的卑贱污浊的形象;《水浒传》里红楼之我是贾赦的奶奶
面的孙二娘、顾大嫂,是“母夜叉”“母大虫”的形象;扈三娘是无意志,无感情,全家人都被梁山好汉杀光了,却听凭宋江支配给曾是她手下败将的王矮虎,从此自自然然地融入了梁山一伙,好像是个机器人似的形象;潘金莲和潘巧云,则是活该在英雄好汉的刀下剖腹开膛的“淫妇”形象。
这样一比,就看得出《红楼梦》确实伟大。作者曹雪芹自己说得很清楚,他写作的目的就是要“使闺阁昭传”,就是要使天下后世知道“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使其泯灭也”。封建眼光把女人看作“”,第
二等的人。曹雪芹却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
我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他为了这个目的而写,也的确写得很成功。在他笔下,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贾探春、晴雯、鸳鸯、紫鹃、平儿……几十个青年女性,不仅仅是美丽,不仅仅是聪明,而且首先是有思想有感情有意志的、“行止见识”不凡的、有独立人格的人。在他们之中,还有一个男孩子贾宝玉。贾宝玉不仅爱他们,尊重他们,还尊
重世界上一切青年女性,他真心坚信“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真心坚信“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只不过是些渣
滓浊沫而已”。这个贾宝玉,其实倒是女娲补天石锻炼而成的“通灵宝玉”的化身,真正是“山川日月之精秀”。
冯雪峰说过:从封建压迫下觉醒的女性,“往往要通过女性的觉醒,
去体验着她们之‘人’的社会的觉醒”,这说的是“五四”时期的梦珂、莎
菲式的女性。中国古典文学里面,初步有“女性的觉醒”的味道,大概要
推《牡丹亭》里的杜丽娘。“原来是姹紫嫣红开遍”、“如花美眷,似水流年”这些唱词之所以那么感动了当时的女读者们,就是因为它唱出了初步
的“女性的觉醒”。徐朔方说得好:杜丽娘“第一次看见了真正的春天,也第一次发现自己的生命是和春天一样美丽”。《红楼梦》也写了林黛玉听到这些唱词,而“感慨缠绵”、“心动神摇”、“如醉如痴”的心境,这是
林黛玉的被唤起的“女性的觉醒”。《红楼梦》并不到此为止,它还让一个优秀的男性对女性唱出难么热烈的颂歌,这就比《牡丹亭》又大大前进一步。
中国封建社会对女人特别残酷。我们今天当然都知道,压迫妇女的,
根本上是制度,不是男性。但在那样的制度下,恐怕没有一个男性不是夫权主义者、大男子主义者,没有一个男性不是自以为高出妇女一等,把妇女
视为花鸟、玩物和工具,骂他们是“”。妇女解放的斗争对象当然不是男子,但妇女解放的每一步,无可避免地要同男子这种贱视妇女的态度发
生不可调和的冲突。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几千年的黑沉沉的囚禁和虐杀女性的牢狱中,竟然第一次听到“我见了女儿便觉得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这样的呼声,这是多么了不起!这样的呼声,如果出自女儿之口,例如林黛玉就说过“什么臭男人!”当然也使人不能不另眼相看。但现在是出自男子之口,他不但不以“男子汉大丈夫”在女性面前自骄,并且不以“通灵宝玉”的化身自骄,而是由衷地自惭形秽,自称“浊玉”,想想看,说是石破天惊的大事,又何尝不可!
这也许有些矫枉过正。男性和女性都把自己和对方看作平等的人,才
是正常的、自然的态度。但文学本来有异于科学。文学家要写的是活生生的人,是活的感受和感发,他们是否合乎科学,不是一眼看得出来的,有时
看似偏颇,恰好包含着合乎科学的内容。鲁迅的《伤逝》里面,有一般的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思想,经过现实生活里男女人生境界、胸襟智能的不
平等的暴露,导致悲剧以后,归到男性的道义上社会责任上的深沉痛烈的自责。这也可以说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更高的层次上,继承了《红楼梦》中男性的自惭。《伤逝》以后,还没有听到过嗣响。而涓生的绝叫中包含
的真理内容,至今也还没有探讨完。
《红楼梦》既是女性的颂歌,又是女性的悲剧。
故事的中心地位,是贾宝玉和他的表妹林黛玉、表薛宝钗之间的爱
情婚姻纠葛。宝玉在黛玉、宝钗之间究竟爱谁,贾府究竟选谁做宝玉的妻子,
这是一个大问题。悲剧产生于两个选择的不一致。宝玉越来越发现黛玉是唯一的知己,宝钗虽也可爱可敬,心灵上总有一层隔膜。贾府的当权者们即宝玉的祖母和父母,则是越来越发现宝钗符合贤惠儿媳的标准,黛玉的性格气质却隐隐含有某种叛逆性;宝钗能把对宝玉的爱尽量克制在礼法的范围之内,黛玉却往往作了执著的表露。悲剧尤其产生于两个选择的权威性大相悬殊:爱不爱谁,宝玉坚持了自己的选择;但是,娶谁做妻子,宝玉是一点权力也没有的,一切决定于父母之命。于是,悲剧就成为不可避免的结局。
围绕着他们三人的还有一大的少女少妇,青春守寡的是史湘云、李纨,出嫁一年便被丈夫折磨死了的是贾迎春,远嫁的是贾探春,悲观绝望、青春出家的是贾惜春,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儿,含冤而死的是秦可卿和鸳鸯,撞壁而死的是司棋,斥逐羞忿而死的是晴雯,被强盗抢去的是妙玉……她们都是“薄命司”
册子上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这里面有封建婚姻制度的悲剧,有封建道德礼教的悲剧,有封建婢妾制度的悲剧,有赤裸裸的封建暴力凌辱女性的悲剧……他们在那个社会里,出于显贵的上层,即使是丫环,平常饮食起居也是平民家庭望尘莫及。他们尚且如此,下层女子的命运可想而知。总之可见,这不是某一个女性某一个问题上的悲剧,而是那个社会里青年女性的普遍悲剧。曹雪芹用她们的泪水酿成了芳醇甘冽的艺术之酒,这就叫作“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
鲁迅说:“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又说:“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可见,无价值的东西的毁灭不是悲剧,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才是悲剧,价值越高,悲剧愈大。女人如果只是花鸟,只是玩物,他们的毁灭顶多只能博得几声叹息,一番惆怅;如果是“小”,什么命运都是活该。中国历史上,围城之中,什么都吃光了,主帅便带头杀了爱妾,分给士军吃,然后把城里的女人全捉来吃,然后才吃到老弱的男性,这样的事例史书上多的很,而且不是野史,都是煌煌的正史。那些杀爱妾以饷士卒的将军们,当然是同杀一条爱犬差不多。到了大规模吃女人的时候,更没有人会想到,被吃的她们也是人,有美丽聪明的,有才华横溢的,由情韵雅洁的,有志行高卓的……统统像吃猪肉羊肉一样地吃掉了。
《红楼梦》的悲剧之所以特别震撼人心,就因为它充分写出了被毁灭的女性不仅外形是美丽的,而且内心更是美的。
就拿林黛玉来说,书中充分写出了她的品格,她的思想感情,她的幻想和追求,她的高出流俗的“行止见识”……读者如果不是了解了这一切,深深感
到这是一个高洁美好的人,如果不是久已感她之所感,爱她之所爱,和她同忧同乐,同笑同啼,她的悲剧就不会使读者这样回肠荡气,惊心动魄。
书中多次写了女孩子们结社吟诗,或是自吟自咏,这是一个重要的艺术手段,让她们直接抒发心情。于是,读者听到了黛玉的悲吟,知道“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在她眼里却是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场所,知道清幽的潇湘馆里,她过的是“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直到“不知风雨几时休,已教泪洒纱窗湿” 的凄凉长夜。读者还听到她对着菊花低吟道:“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似乎窥见她所期望于宝玉的,不仅是 “男才女貌”相当的“如意郎君”,而且是在茫茫尘俗之中可以“偕隐”的“知心”者。如果读者不知道这一切,就不能充分体会她含恨而死时最后那句没有说完的话“宝玉,宝玉,你好……”的全部惨痛的含意。
笼罩全书的《红楼梦曲子》,更是直接的女性颂歌的大联唱。它歌颂黛玉是“世外仙姝寂寞林”,歌颂宝钗是“山中高士晶莹雪”,尤其是歌颂湘云道:“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月堂。”歌颂妙玉道:“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天生成孤僻人皆罕。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视绮罗俗艳,却不知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更是高度的尊重,满腔的同情!读者听了这样的颂歌,才能深刻感受她们的悲剧。
《红楼梦》作为对女性的颂歌,不仅加强了它作为女性的悲剧力量,而且是它之所以能够写出女性悲剧的原因。这就是说,中国封建社会的青年女性的悲剧,早已演出了一两千年。直到曹雪芹,才把这个悲剧写出来,这不是偶然的,而是因为他把女人当人,尊重女性,才看得出这是悲剧。“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世有曹雪芹,才看得出青年女性是“山川日月之精秀”,才看得出写得出她们的悲剧的命运。有才情的女子常有,而曹雪芹也是不常有的。
前面所说过的传统的“宫怨 ”诗,已经算是同情那些不得宠幸的妃嫔宫女了。但是,替她们“怨”什么呢?“有不得见者三十六年。”“入时十六今六十。”见了又怎么样呢?原来怨的只是没有得到“君王宠幸”罢了,直白地说,只是没有受到封建帝王的玩弄罢了。如果用这种眼光看,宝玉的大贾元春,入宫受宠,晋封贵妃,全家沾光,“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该是多么幸福!总该不是悲剧了吧!可是,曹雪芹也把她列入“薄命司”的册子,写她奉旨回娘家省亲,说不尽的繁华热闹、富丽庄严之中,从头到尾
却是一片呜咽哽噎之声,在艺术上达到“以乐景写哀”的极致。对元春的描写只是寥寥几笔,但是她公然埋怨父母当初送她入宫是把她送到牢狱一般的“那见不得人的去处”,仅这一笔就使读者隐约窥见她内心深处闪烁着高
出流俗的光辉。
曹雪芹眼中才看得出的悲剧,在《红楼梦》的艺术世界里,就是贾宝玉才看得出的悲剧。
可以设想,如果不是从宝玉的角度来看,而是从贾母、贾赦、邢夫人、贾政、王夫人的角度来看,所有女孩子的悲剧,都不成其为悲剧,有的是咎由自取,有的是死有余辜,有的是命中注定,有的是偶然事件……例如,
贾母认为黛玉的死,是死于她自己的“心病”。王夫人认为晴雯的死,是死于她自己的“女儿痨”。贾赦认为迎春的死,是死于她自己的 “命”;鸳
鸯的死,是公然要逃脱我老爷的掌心,正是活该。至于贾珍、贾琏、薛蟠之流淫魔鬼的心里,怎样想那些美丽的女孩子,更是不可问。
便是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如贾政者,心里又何尝干净呢?他听说儿子
宝玉从小就宣布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那些话,便十分不喜,认为这个儿子将来不过是“淫魔鬼 ”、“酒之徒”。可见这
位正人君子的眼里,女人仅仅是性的对象而已,男人除了“淫魔鬼”“酒之徒”而外,都不会也不应该对她们发生兴趣,也可见被贾政认为“淫
魔鬼”的宝玉眼中所见的悲剧,从贾政看来都不是悲剧。
宝玉其实并不是“淫魔鬼 ”,而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母腹中开始
孕育的“新人”的胎儿。除了自家的妹而外,她对周围那些美丽的青年女性是爱的,他的爱要说全无直接间接或隐或显的性爱成分,也不符合书中
写明的事实。但是,他的爱却有一个全新的性质,这就是鲁迅深刻地指出了的:“昵而敬之,恐拂其意,爱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矣。”
“昵而敬之。”说得真好!昵,就是多少含有性爱因素的爱。何其芳
曾经指出,贾宝玉这个典型形象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多情”。这是说得对的。但是,宝玉这种“多情”,不但不是西门庆式的兽性占有,甚至也不
是晏小山、纳兰容若那种“多情”所能比拟。新就新在加上了一个“敬”字,这就大大不同了。唯其“昵而敬之”,方能看出所敬的每一个人的命运都
是悲剧,把她们每一个人的悲欢哀乐,荣辱得失,都包括在自己的关心注念当中,这就叫作“爱博而心劳”。
这就是说,宝玉感受到的,不只是他自己的悲剧的重量,加上所有青
年女性的悲剧的重量的总和,而是远远超过这个总和。因为在悲剧中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