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用及物品
的请示
公司领导:
时值炎热夏季的来临,为了更好的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实处,本着“关爱员工,以人为本”的宗旨,为感谢员工为公司付出的辛勤劳动和贡献,让员工能够感受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与呵护,加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现申请公司给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用及物品,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2016辽宁省《关于调整辽宁省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结合盘锦市本地气候状况,高温天气一般在7、8、9三个月份,公司应在此期间为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用和防暑降温物品。结合我公司实际,拟定两个方案:防暑降温
方案一:只发放防暑降温费。在7、8、9三个月每月为每名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200元或在9月份集中为每名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600元。
方案二: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防暑降温物品。发放防暑降温费方式和方案一相同,发放防暑降温物品,具体发放标准为每人风油精2瓶,花露水2瓶,清凉油2盒,冰糖2KG,绿豆2KG,以上物品每人不超过150元。另为生产作业部员工(包括企业管理部王小峰、孙家鑫、李绍林)发放盐汽水200箱(每箱12瓶),藿香正气水20盒,二者费用合计约8500元,盐汽水由生产作业部酌情发放,藿香正气水以专业
或班组为单位,自行保管。
妥否,请批示。
附件:费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