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机械工程系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实践性环节,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制订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机械系各专业毕业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一、成立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及答辩委员会
1.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之前,学院和机械系应成立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前一个月,机械系应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系主任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外聘高校专家、兼职教师及专业责任教师及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等组成。答辩时可设若干答辩小组。
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主任及答辩小组组长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学生毕业设计资格审定
要求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原则上未结业的必修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不超过三门,且能确保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10周。
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毕业设计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科学实验和实践的动手能力以及课题独立完成能力和协作配合能力,使学生掌握机械设计工作的基本方法。
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时,要引导学生选择以实用、实际项目为主,使学生在实际环境中得到锻炼和提高。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选题指导和把关工作,由
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审核,使之符合选题的基本原则,并报学院教务处备案。
设计课题的选择,要结合科研任务、技术开发项目及其他设计工作进行,鼓励自己选题,具体原则是:
1.必须符合相关专业的综合培养要求;
2.应尽可能选择工程性较强的课题,以保证有足够的工程训练;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有一定的工作量要求,以保证有明确的工作成果;
4.选题原则上1人1题,结合较大型任务的课题,每个学生必须有毕业设计的独立子课题;
5.选题应尽量结合本地、本单位的生产、科研、技术开发项目,在实际环境中进行;
6.结合非机械学科进行的课题,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内容涉及机械设计。
四、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既是毕业设计(论文)的业务指导者,又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者。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技术人员)担任,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最多不超过15人。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
1.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审批表”;
2.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分阶段的设计任务和要求,制定详细的进程安排;
3.组织开题报告,并评定开题报告成绩;
4.按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详细记录每个学生每周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指导性建议;
5.评阅毕业设计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工作。
五、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学生认真选题,经指导教师审题确定课题后进入毕业设计的具体过程。
1.撰写约5千字左右的开题报告,并在开题报告会上汇报;
2.每周主动和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毕业设计进展、听取指导教师意见;
3.撰写1万字左右的毕业论文,设计0号图纸2张;
4.答辩前一个月向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提出答辩申请,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论文交指导教师;
机械论文
5.毕业答辩,首先学生陈述5~10分钟,然后接受答辩组成员的5~10分钟的提问。
六、毕业设计进程计划
为保证学生毕业设计有足够的时间,建议在毕业设计前一学期的期末布置毕业设计任务。使学生利用假期进行毕业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前一学期期末进行毕业设计动员,明确毕业设计任务。
寒暑假期间进行调研及文献资料的检索与阅读,制定工作计划,提出
课题总体设计方案,撰写开题报告。
第1~5周学生毕业实习,组织开题报告。
第6~8周进行系统分析,完成毕业设计详细设计方案。
第9~11周完成详细设计,绘制机械和电气草图。
第12~14周完成机械和电气图纸设计。
第15周进行图纸设计修改及完善;并向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提出
答辩申请。
第16~17周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第18周组织毕业设计答辩。
七、毕业设计答辩
毕业设计答辩主要围绕学生的毕业设计题目所涉及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本专业的专业技能、实际应用能力等内容展开。每次答辩学生1人,先由学生陈述,时间为5~10分钟,然后由答辩小组成员进行提
问,时间为5~10分钟。
八、毕业设计成绩评定
成绩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综合评定。毕业设计总成绩由平时成绩、设计及答辩等部分成绩组成。
1.平时成绩占30%,由指导教师根据下列条件评定:
(1)是否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所要求的工作;
(2)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
(3)工作态度及遵守纪律情况。
2. 评阅成绩占30%,由论文审阅教师根据下列条件评定:
(1)是否按任务书要求出成果;
(2)论文结构是否合理,对实验方案的论述是否正确;
(3)实验数据是否可靠,实验结果是否正确;
(4)设计图纸的图面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论证、分析、计算和结论是否正确;
(6)论文中所表述的基本概念是否清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是否牢固扎实;
(7)文字表达是否通顺无误。
3. 答辩成绩占40%。由答辩小组集体评定,评分依据如下:
(1)在答辩中,基本概念是否清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是否牢固扎实;
(2)在答辩过程中的自述是否简明无误;
(3)能否正确回答问题,特别是本课题范围内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问题;
(4)课题范围以外的提问仅作参考,不计分。
4. 评定成绩时要坚持标准,评优要从严,评不及格要慎重。评分时可先
按百分制评出,后折算成五级记分制,优(90-100分),良好(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不及格(59分以下)。评为优等的人数应从严掌握,一般不超过20%。
5.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评为不及格,但应由系主任从严审核:
(1)未能完成设计(论文)任务,无成果;
(2)设计质量、图面质量差,设计、试验、计算分析、理论分析的主要部分(或论文的基本观点)有原则性错误;
(3)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能力、实验能力、查阅资料能力差;
(4)毕业设计(论文)中反映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差;
(5)在答辩中,基本概念模糊不清,有原则性错误,经启发仍不能正确回答,或在答辩中所提问题有
一半以上不能回答;
(6)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缺勤达总时间1/3者,不得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以不及格论处。
6.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可根据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申请重修。在规定学习年限中毕业设计(论文)仍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
九、毕业设计(论文) 的总结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交流,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为:选题,课题工作量及完成时间,考核成绩统计及对学生设计(论文) 质量分析(好的、差的典型事例),主要经验与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作业(包括论文报告、设计说明书、图纸等)在学生成绩公布后必须由机械系资料室集中保管,保管期限为三年。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一式两份,一份留机械系资料室,一份归入(原件)。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系
200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