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困难职工申请书困难职工是指因家庭困难、工作困难、身体残疾等原因,导致生活、工作困难的职工体。为了帮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许多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设立了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下面是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保证帮扶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合理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保障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困难、工作困难和身体残疾问题。
第四条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使用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严禁将帮扶资金用于私人利益。
第二章帮扶范围和资格
第五条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帮扶范围包括以下情况:
(一)家庭困难:家庭生活困难、因灾因病致贫、特殊困难家庭等;
(二)工作困难:遭受不公平待遇、工作环境恶劣、疲劳过度等;
(三)身体残疾:部分或全部失去劳动能力。
第六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困难职工可以申请帮扶资金:
(一)通过困难职工认定;
(二)家庭收入在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
第三章帮扶资金申请和发放
第七条困难职工可以通过填写帮扶申请表,由所在单位或当地乡镇人社局申请帮扶资金。
第八条帮扶资金的发放应当及时、公示,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第九条帮扶资金的发放方式包括现金、物资、医疗费用报销等,应当根据困难职工的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第四章帮扶资金使用监督
第十条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使用应当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向有关单位和职工代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章违规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帮扶资金用于其他非法用途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返还帮扶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所在地政府制定,具体执行办法由所在单位制定。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