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与反驳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当事⼈提出的诉讼主张,对⽅当事⼈是可以提出反驳的。并且,如果认为⾃⼰有权利要主张的,可以提起反诉。那么,反诉与反驳的区别是什么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反诉与反驳的区别是什么
反诉与反驳的区别具体如下:
第⼀,法律性质不同。反诉属于请求权的范畴;反驳则属于抗辩权的范畴,如在⼀合同纠纷中,原告请求被告⽀付货款,如被告证明原告违约,不产⽣付款义务则为反驳,如被告请求原告赔偿因原告违约⽽给其带来的经济损失,则为反诉。
第⼆,独⽴性不同。反诉是⼀种独⽴的诉讼请求,反驳则不具有诉讼性质,不主张独⽴的请求和权利。反驳仅是对原告请求和理由的简单、直接否定,不构成独⽴的诉,反诉与本诉既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审理⽽另⾏起诉,且即使本诉的撤回也不影响反诉部分的审理;⽽反驳必须依存于本诉,⽽且⽆论如何抗辩,都不能产⽣新的请求。
第三、提起的时间不同。反诉只能在⼀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驳则可以在⼀审、⼆审、重审、再审
的任何时候提出。
第四、对抗⽅法不同。反驳是直接否认对⽅的权利,是⼀种消极的防御⽅法,只是证明原告的诉讼不能成⽴或不能全部成⽴,请求法院判决原告败诉或部分败诉,并不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对原告主张什么权利。反诉则是⼀种积极的进攻⽅法,被告不是直接否认原告的权利⽽是提出了⾃⼰的诉讼,⽽且还要求判决⾃⼰胜诉,⽀持⾃⼰的诉讼。如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被告以原告亦有⼀定过错抗辩,即为反驳。经审理属实的,可直接从原告请求的数额中扣除。⽽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合同或侵权责任,被告以另⼀法律关系的事实和理由提出原告对被告负有债务,要求抵销原告诉讼请求的,属反诉。
第五、作⽤不同。反驳只能使原告请求全部或部分不成⽴⽽败诉。反诉则起抵销、吞并和推翻原告请求甚⾄达到反给付的作⽤。反驳的反义词是什么
第六、处理⽅式不同。反诉原则上应与本诉合并审理,但如合并审理不利于案件的及时处理,也可以分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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